2018-2019年青島市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青島市養老金上調方案最新消息
為了更好地保障退休、退職人員晚年生活,使其充分享受到社會發展的成果,按照國家、省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從今年1月1日起,為全市2017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
調整范圍
這次基本養老金調整范圍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不含按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辦理退休的建國前老工人)。
企業退休人員調整辦法
今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仍然按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三部分增加:
一、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50元養老金。
二、掛鉤調整:
分兩部分:
第一部分與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調整, 按2017年12月份本人基本養老金的1.7%確定月增加額。
第二部分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按繳費年限分段計算,對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1.8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1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4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月增加2.7元。其中,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等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舉例:
我市企業某退休人員繳費年限為47年,那么該人員養老金與本人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部分為151.5+101.8+102.1+102.4+22.7=90.9≈91元
三、適當傾斜:以辦理退休手續時按規定確認的出生年月計算,對符合條件的下列人員,給予適當傾斜。
1、2017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年滿75周歲不滿80周歲和年滿8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5元、30元和60元養老金。同時,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達到70周歲、75周歲和80周歲的企業退休人員(不含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
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系指按魯政辦發〔2011〕64號等文件規定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的人員,以及按魯人社發〔2015〕29號等文件規定以個人身份補繳、補繳前未參加基本養老保險、沒有可以認定的視同繳費年限、補繳時已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后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
2、對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在正常調整的基礎上再按每人每月25元增加基本養老金。
發放時間
這次調整,1-7月份新增的養老待遇將于8月底前劃入企業退休人員的個人養老金賬戶中,從8月份起新增的養老待遇將隨當月養老金正常發放。
查詢方式
本次調整養老金的相關情況,職工可通過以下方式查詢或咨詢:
一是實行社會化管理的退休人員可向戶口所在地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中心查詢,尚未實行社會化管理的退休人員可向所在企業查詢;
二是登陸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hrss.qingdao.gov.cn),進入“個人查詢”窗口,輸入本人身份證號和密碼查詢;
三是撥打我局民生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
政策說明
1、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規定,調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要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由省級人民政府制定全省統一政策并組織實施。各市必須按照全省的統一規定執行,沒有單獨制定政策的權力。
2、基本養老金(即這次調整待遇按1.7%比例增加養老金的基數),是指按國家、省規定計發的養老金及歷年調整待遇增加的養老金,不包括地方性補貼和企業自行發放的部分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