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陜西養老金計算方法
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
一、基礎養老金
基礎養老金=(個人退休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繳費年限×1%
二、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于(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例如:“老王”從25歲開始繳納養老金,60歲退休,工資一直不變,都是5000元,并一直與社會平均工資持平,那么他的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就是5000元。他退休后每個月可以領取的養老金如下:
基礎養老金:
{(5000+5000)/2}351%=1750元
個人賬戶養老金:
50008%1235/139=1208.6元
每月領取的養老金=1750+1208.6=2958.6元
拓展閱讀:陜西養老金調整方案
陜西省決定從2017年1月1日起,對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水平進行調整提高。這是陜西國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并軌”后,陜西省首次統一安排、同步調整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本次調整實行“三結合”的辦法
一是定額調整,重點體現社會公平。參加本次調整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的定額調整標準,每人每月增加77元,讓每個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都能充分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二是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效率因素。企業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同類人員2015年末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為基數增加4%。
三是適當傾斜。首先,對高齡(70歲及以上)退休人員適當提高調整水平,體現對退休早、養老金水平偏低人員的照顧。即:在定額調整77元的基礎上,對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74歲至70歲),再增加10元,達到每人每月87元;對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79歲至75歲),再增加20元達到每人每月97元;對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歲及以上),再增加30元達到每人每月1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