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養老金是否上漲?如何上漲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并經省人民政府批準,從2017年元月1日起,對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下同)水平進行調整提高。
一是定額調整,重點體現社會公平。參加本次調整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實行統一的定額調整標準,每人每月增加77元,讓每個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都能充分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二是掛鉤調整,與繳費年限和養老金水平掛鉤,體現效率因素。企業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同類人員2015年末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為基數增加4%。
三適當傾斜。一是對高齡(70歲及以上)退休人員的適當提高調整水平,體現對退休早、養老金水平偏低人員的照顧。即:在定額調整77元的基礎上,對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74歲至70歲),再增加10元,達到每人每月87元;對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79歲至75歲),再增加20元達到每人每月97元;對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歲及以上),再增加30元達到每人每月107元。二是本次調整后,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干部低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會議要求,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全省養老保險經辦系統要全力以赴做好發放工作,確保1-9月份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在9月底前全部足額發放到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各級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和各有關單位要切實采取措施,確保9月底前將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會議強調,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調待工作平穩實施;要準確把握政策,做到調整數據真實、可靠,一分不差地將調整增加的養老金發到退休人員手中;要加強宣傳引導,積極穩妥地做好宣傳工作和政策解釋工作,讓廣大退休人員真切感受到黨和政府對他們的關懷。
延伸閱讀:陜西省2017年居民養老保險人員提高繳費檔次
從今年起,我省鼓勵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提高繳費檔次,多繳多得。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中做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工作的意見》的有關精神,為助力我省城鄉居民貧困人口精準脫貧,增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基金積累,省人社廳昨日發出《關于鼓勵全省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提高繳費檔次的意見》,鼓勵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提高繳費檔次,旨在按照權利與義務相對應的基本要求,使個人繳費在養老金待遇構成中所占比例更趨合理,同時體現個人收入水平與繳費水平同步相應提高的原則,逐步提高我省城鄉居民養老金水平。
《意見》指出,鼓勵全省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從2017年開始選擇300元檔次繳費,鼓勵經濟條件較好的家庭成員參保時選擇更高檔次繳費,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提高個人賬戶基金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