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7年養老金上調-退休職工漲工資2017最新消息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2017青海退休養老金上調15元
“為使青海省民生力度不減,我們將繼續調整提高各項基礎養老保險待遇水平。2017年,青海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將再提高15元,達到月人均155元。”青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廳長楊頤17日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為使青海省民生力度不減,我們將繼續調整提高各項基礎養老保險待遇水平。2017年,青海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將再提高15元,達到月人均155元。”青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廳長楊頤17日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表示。
楊頤介紹,2017年,青海省調整提高了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月人均140元,較國家標準提高70元,列全國第六位,西部第一位(與西藏并列)。
“我們連續12年調整提高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水平,并首次調整了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基本養老金,兩項加權平均增幅6。7%左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月人均3255元,列西部12省區第二位、西北五省區第一位。”楊頤說,這些惠民措施的出臺,社會反映良好。
楊頤表示,為了繼續保持全國領先地位,按照國家統一部署,調整提高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青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將從深入研究、掌握全國調整動態、做好監控督辦、加強輿情監測、總結經驗六個方面,進一步完善養老金調整辦法,不斷提高為民服務水平。調整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傾斜調整三結合的辦法。定額調整為每人每月30元,考慮我省自然條件艱苦等因素,對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掛鉤調整,企業主要與繳費年限(一年4元)、本人養老金水平(1%)掛鉤;機關事業單位主要與繳費年限(一年4元)、同職務職級人均養老金水平一定比例掛鉤。傾斜調整,對企業建國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再增加170元;對年滿65周歲以上的高齡退休人員傾斜,按65-69、70-74、75-79、80周歲以上4個年齡段,每人每月分別再增加10、30、50、70元。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繼續按規定同比例、同時間調整解困補助。建立最低養老金標準,調整后基本養老金低于2015年底全省平均最低工資月標準85%的,按85%的標準計發(107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