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員補發養老金計算:
為了方便退休人員了解自己的待遇是如何計算得到,市人社局將公布加發金額計算明細,分別公開退休人員退休時間段、各時間段補發月金額、補發月數、月標準補發金額×補發月數(小基數)、歷年各階段小基數合計(該金額將與退休人員存折上顯示的數字一致)。明細計算過程需于下周一才能查詢和打印,可通過如下幾個渠道獲取相關信息:
登錄市人社局的門戶網頁進行查詢和打印;
各社區經辦機構前臺或者自助打印機、街鎮基層服務平臺進行打印;
若存在顯示數額與50號文計算結果不一致,可登錄市人社局門戶網頁政民互動頻道反映,或通過各級設備經辦機構信訪部門咨詢、反映。
案例1
王女士,2007年6月退休,繳費年限27年3個月
第一步:按照市50號文待遇=定額加發定比加發
=定額×加發系數首次基礎養老金×定比×加發系數
=200×38%565.57×10%×38%
=97.49元
市50號文待遇在2009年的年度調整增加為97.49×(15%)=102.36元
第二步:參考市8號文待遇為100元
第三步:市50號文高于市8號文,由于8號文待遇已享受,所以補發額為102.36-100=2.36元
因此,首次領取養老金至11月共補發2841.47元。
案例2
唐先生,2012年11月退休,繳費年限27年
第一步:按照市50號文待遇=定額加發定比加發
=定額×加發系數首次基礎養老金×定比×加發系數
=800×59%1122.01×11%×59%
=544.82元
第二步:參考市8號文待遇為535元
第三步:市50號文高于市8號文,8號文待遇已享受,所以補發額為544.82-535=9.82元
因此,首次領取養老金至11月共補發9.829.82×(15%)×129.82×(15%)(15%)×11=252.67元。
這兩個案例繳費年限同為27年,但王女士退休得早,2009年10月之前領取的退休金沒有參加市8號文的“倒掛”補發,這次的給她補上同繳費年限的養老金待遇,而唐先生在2009年后退休,已經享受過8號文的退休待遇,本次50號文只是再次補發。
案例3
王女士,2011年1月退休,繳費年限30年
第一步:按照市50號文待遇=定額加發定比加發
=定額×加發系數首次基礎養老金×定比×加發系數
=600×61%1016.51×14%×61%
=452.81元
第二步:參考市8號文待遇為535元
第三步:市50號文低于市8號文,而按8號文待遇已享受。
地方保留津貼=535-452.81=82.19元
此種情況即為未收到補貼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