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20%降到19%,失業保險單位繳費費率由1.5%降至1%。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安徽2016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歡迎閱讀!
通知規定,從5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從20%降到19%,個人繳費比例維持8%不變;失業保險總費率由現行的2%降至1.5%,其中單位費率由1.5%降至1%,個人費率維持0.5%不變,進一步為企業減負。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參保單位已按原費率繳納5月份養老和失業保險費,其多繳費用可抵扣次月繳費。
據省人社廳規劃財務處估算,此次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5月至12月可降低全省企業社保費用支出16.3億元,2017年可降低24.45億元,2018年1月至4月可降低8.15億元,合計48.9億元。如遇繳費基數調整,將為企業減負超過50億元。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視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政策,確保把國家和省的決策部署及時落實到位。同時,按照法定人群全覆蓋要求,繼續加大擴面征繳力度,做到應保盡保,應收盡收,確保參保人員社保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安徽省退休漲工資2016:暫時還沒有發布新公告,可以參考2015年的。
十二五期間,安徽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保人數已達3396.57萬人,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也成功實現了十一連增。十一五末,安徽省企業退休人員的月人均養老金僅有1263元,截至十二五末,安徽省企業退休人員的月人均養老金增加到2024元,增長761元。
各市、縣人民政府: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規定,經省政府同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現就我省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人員范圍和執行時間
凡12月31日前已辦理退休(含退職,下同)并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列入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范圍。參照機關同類人員辦法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離休人員和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依據有關規定按事業單位政策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事業單位轉企改制前退休人員、原國有企業辦中小學退休教師不列入調整范圍。
調整基本養老金從2015年1月1日起執行。
二、調整標準
1.定額調整部分: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與繳費年限掛鉤調整部分: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月另增加2元,累計繳費年限尾數不足1年的按1年計發。
3.高齡另增加養老金部分:年齡在70-74周歲、75-79周歲、80-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另增加至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以前年度已經享受過高齡另增加基本養老金但達不到此標準的,分別補齊到此標準)。
4.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繼續確保其基本養老金不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
三、資金列支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從各地養老保險歷年結余基金中支付,結余不足的按省級統籌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統籌考慮。未參保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由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對廣大企業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及時調度落實資金,暢通發放渠道,于4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兌現到位,并確保調整后的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要準確把握政策,正確引導輿論,耐心細致做好政策咨詢解釋工作。工作中遇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報告。
從上海市政府獲悉,上海從今年1月起,對城鎮企業和機關事業退休人員,鎮保、城鄉居保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增加養老金,其中,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750元。
對2015年底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城鎮企業和機關事業退休人員,兩類人群均先統一增加80元。在此基礎上,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含視同繳費)每滿1年增加2.5元,再以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為基數增加2.5%;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照同類人員平均養老金增加4.5%。
與此同時,上海還將對2015年底以前按鎮保規定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30元。
對2015年底以前按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按月領取養老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礎養老金90元,養老金調整后,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7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