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退休年齡養老金如何計算,株洲市養老金計算方法公式
養老規劃 | |
請填寫各選項并計算結果! | |
計算方法: | |
基礎退休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 |
說明:通過本計算器,可以根據您上年度平均月工資及您所在市職工上年度平均月工資與現在年齡、打算退休時年齡、帳戶累積的養老金額、默認個人工資增長率幾默認職工工資增長率計算出退休后每月大致能拿基礎養老金金額。 | |
計算公式:(僅供2006年1月1日后退休計算使用) | |
P=P1+P2+P3 P1 =(W+Y)/2×N×1% P2=Q/計發月數 P3=Y×N×X 參數含義及解釋: P?基本養老金 P1?基礎養老金 P2?個人賬戶養老金 P3?過渡性養老金 Q?職工退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 W?參保人員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N?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計算到月,累計12個月為1年) Y?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與本人退休時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乘積 X?計發系數,按1.3%取值 |
養老金調整標準
從2012年1月1日起,給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社會統籌,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調整標準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20元,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1年月基本養老金增加2元。(具體計算方式為:120元+工齡×2)
在上述普調的基礎上,對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以上(含70周歲)至80周歲以下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50元;對2011年12月31日前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60元。 對在職取得高級職稱(含高級政工師和高級技師),并于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20元;對在職取得高級職稱(含高級政工師和高級技師),并于2001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員,再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00元。 工殘退休人員按上述辦法調整增加的基本養老金不足180元的,按180元調整增加。工殘退休人員是指因工致殘而導致退休的人。 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上述調整額度可以累加,以一名有40年工齡的企業退休人員為例,其普調基本養老金為200元(120+40×2),如果又取得了高級職稱,且在2000年12月31日前退休,年齡又超過了80周歲,這次新增的養老金為200元+220元+60元=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