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3年內3次上調
近3年來,東莞市共3次上調城鄉居;A養老金。7月1日起,城鄉居;攫B老金從250元/人?月提高到265元/人?月,每人每月增加15元。
2015年1月1日起,東莞又將養老金從265元/人?月提高到300元/人?月,每人每月增加35元。調整后的城鄉居;A養老金高于國家與省里的規定。其中,國家規定最低70元/人?月,省規定最低95元/人?月。
2015年調整過后,直到今年,東莞市提出再度上調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標準由300元/人?月提高到350元/人?月,每人每月增加了50元。截至今年2月,東莞共有78239人按月領取城鄉居;A養老金。
7月起按新標準發放
社保部門有關人士表示,本輪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調整是與國家和省里規定同步進行的,調整過后的金額仍然比國家標準與省里標準要高。由于國家與省里的政策下達,到市里根據本地實際制定相應的落實措施需要一個過程,因此,城鄉居保基礎養老金的發放并不是從調整后的次月開始發放。
據悉,東莞將從7月起按“每人每月350元”的新標準發放,而1~6月份調整提高的部分,并計劃在7月底前補發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