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基本養老金領取資格驗證已經啟動啦,快一起來了解一下具體情況吧!
異地養老的東莞離退休人員注意啦!6日,市社保局發布公告稱,為規范基本養老金社會化管理工作,從4月1日起,到6月30日為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驗證時間。逾期未驗證的,東莞將從7月起暫停發放基本養老金,后補辦驗證手續的,予以補發。
市社保局公告稱,定居東莞的非莞戶籍離退休人員,需由本人攜帶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到市社保部門或經授權的郵政儲蓄銀行辦理驗證;定居省內其他城市的離退休人員,需于6月20日前,由本人攜帶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到居住地的社保部門或經授權的郵政儲蓄銀行辦理驗證。6月20日后辦理的,需及時聯系退休所在社保部門,退休所在社保部門將按規定另行向其郵寄驗證表格,讓其補辦手續。
定居省外其他城市的離退休人員,則由退休所在社保部門于4月向其郵寄《異地定居離退休人員領取基本養老金資格驗證通知書》,內附《協查表》)。離退休人員填寫《協查表》并親筆簽名后,攜帶身份證原件或社會保障卡原件及復印件和《通知書》親自前往居住地社保部門辦理驗證手續。通過驗證后,離退休人員本人或親屬于6月10日前將《協查表》原件寄回退休所在社保部門。
八十周歲以上(含八十周歲)的離退休人員,確需委托他人辦理協助認證手續的,提供街道、居委會或公安部門的健在證明及本人、受托人的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臺港澳居民或外國人提供身份證明原件辦理協助認證手續。其他因殘疾、疾病不能親自前往辦理協助認證手續的,也可按上述辦法辦理協助認證手續,但還須提交醫療保險機構或單位、街道有關本人身體狀況的證明。
定居境外(含港、澳、臺)的離退休人員,需于今年6月10日前向東莞市社保部門郵寄居住地相關部門出具的居住證明。定居國外的,提供我國駐該國大使館或領事館出具的居住證明。在尚未與我國建立外交關系的國家定居的,應提供居住國所在地公證機關出具的居住證明;定居香港地區的,提供“香港民政事務總署”或“香港工會聯合會”出具的居住證明;定居澳門地區的,提供“澳門民政總署”“澳門工會聯合會”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身份證明局”出具的居住證明;定居臺灣地區的,提供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居住證明。
定居東莞的莞籍離退休人員的驗證工作由社保部門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完成,離退休人員不必親自前往社保部門進行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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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已經連續十年上調養老金
其實我國已經連續多年每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我市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已連續十年都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每年約上調10%。一般是按照省里出臺的調整辦法,結合東莞的實際情況,再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形成文件報市政府審批,通過之后再落實。
截止到今年5月底,東莞全市退休人數為31.82萬人,全市平均養老金水平是1331.68元/人?月。
其中,企業退休人數為8.83萬人,平均養老金水平是2298.79元/人?月,村社區退休人數為22.99萬人,平均養老金為960.38元/人?月。
我市預計下半年實行養老金調整
我市的養老保險金調整方案已經進入了實際操作階段,上月省里已經初步草擬了調整方案征求各市意見。按照國家規定,本年度將上調養老金,省里也規定了調整工作于下半年開展,具體實施的月份待文件出臺后我市將予以盡快執行。
小伙伴記請放心,你們的養老金會有所調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