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政策
政策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調整
內容簡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惠州市財政局、惠州市地方稅務局聯合發出《關于調整我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和基數的通知》。具體調整方案為,國有、集體企業和企業化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單位繳費比例仍按16%不變,非國有企業單位繳費比例從8%調整為12%,城鎮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比例仍為20%;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調整按市區的最低工資標準,即670元。
政策來源:《關于調整我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和基數的通知》
政策二: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提10%
內容簡介:自2013年1月1日起,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企業退休高工、高齡人員等群體適當再提高調整水平,對基本養老金偏低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有關規定予以傾斜。
政策來源: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決定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政策
政策一: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新參保標準
內容簡介:個人繳費檔次新標準:確定為一年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800元、900元、1000元八個檔次。
政策來源:《關于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
農村養老保險政策
政策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待遇提升
內容簡介:為加快推進全市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建設,保證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和農村獨生子女、純生二女結扎夫婦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與本市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基本相適應,逐步完善城鄉一體化養老保險制度。今年12月1日起,將上述兩類人群的養老保險的待遇統一提高至每月270元,同時將這兩個險種統一并入縣(區)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合并實施。
政策來源:《惠州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政策二:農村獨生子女純生二女結扎夫婦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內容簡介:
第一、為建立我市農村獨生子女、純生二女結扎夫婦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保障其老年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本辦法適用于本市農業戶口、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農村獨生子女、純生二女結扎夫婦。
第三、凡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本市農村獨生子女、純生二女結扎夫婦,可按本辦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
第四、農村獨生子女、純生二女結扎夫婦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縣、區統籌,以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作為參保單位,給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第三條規定的參保人辦理基本養老保險。
第五、本辦法實施前,男已年滿60周歲、女已年滿55周歲的農村獨生子女、純生二女結扎夫婦,按月發放老年津貼至本人終老。(老年津貼的標準為每人每月100元,政府補助40元,其它由縣、區,鎮鄉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補助,該辦法實施的次月起發放。)
注:實施時,參保人符合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的參保條件,同時符合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農村基層干部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參保人自愿選擇參加其中一種基本養老保險,不得同時參加兩種基本養老保險。
政策來源:農村獨生子女純生二女結扎夫婦基本養老保險暫行辦法
政策三:60歲農村老人不繳錢將可領養老金
內容簡介:博羅在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凡是年滿60周歲、未享受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有本地農村戶籍、有家庭成員參加新農保的老年人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注: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必須參保繳費)。
政策來源:惠州市人力資源保障工作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