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沈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發布了《關于完善養老保險擴面征繳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制定了一系列新規定,擴大了養老保險覆蓋范圍。今后,沈陽市內繳費不足15年也可續交保費,直至可以享受退休金。
繳費拖欠者可分期補繳
今年,從事自由職業人員欠繳養老保險費者,如果一次性補繳有困難可以分期補繳,并繳納對應期的滯納金;暫無能力補繳以前欠費的,可只繳納當期應繳納的養老保險費。
直到今年年底前,個體從業人員補繳欠繳的養老保險費時,按規定計算的滯納金在不超過補繳本金的40%內據實征收,超過補繳本金40%的仍按40%征收。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滯納金累計超過8000元的,按8000元征收;如果因病辦理提前退休者,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滯納金累計超過5000元的,按5000元征收。
全部參保者繳費檔次均自由選擇
從即日起,以自由職業(不含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其從業人員)參保的市民,只要經本人申請,便可選擇以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70%、80%、90%、100%五個繳費基數檔次中任一檔次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費。
目前,沈陽市個人繳納養老保險仍以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1949.33元為繳費基數。沈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養老保險處處長金凡提醒市民注意,養老金是多繳多得,現在繳費檔次不同,每月繳納的養老金不同,退休后享受養老金的金額也是不同。按照規定,繳費基數選定后,在一個社保年度內不能再做調整。
繳費不足15年可續繳
按照規定,繳費年限需要達到15年才能享受養老金待遇。而有不少大齡參保人員,可能達到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還不足15年。這樣問題今年將得到解決。
今年,凡是具有沈陽市城鎮戶口,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下的自由職業人員,可按個體養老保險辦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達到退休年齡時,繳費不足15年的,可繼續繳費直至滿15年,經同級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后,便可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如果是企業職工,已參加企業養老保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不足15年的,本人可自愿與企業解除勞動關系,按自由職業者辦法,繼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待其繳費滿15年時,經過同級勞動行政部門審批后,也可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鄉鎮企業職工也要參保
今年,地處鄉鎮的企業和鄉鎮企業,也要納入城鎮企業參保范圍。也就是說,鄉鎮企業的職工也要繳納養老保險,退休后也可享受養老待遇。
按照規定,在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的地處鄉鎮的企業和鄉鎮企業,包括民營、私營等形式的企業,也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在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時,還要為其繳納養老保險,按照城鎮企業養老保險相關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