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養老金上調標準是怎樣的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資訊吧!
財政廳關于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
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楊凌示范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西咸新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韓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級各有關廳、局,中央駐陜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37號)等文件規定精神,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意并經省人民政府批準,決定對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資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養老金(含退職生活費,下同)水平進行調整提高,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2015年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每人每月統一增加77元。
二、企業退休人員按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每滿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繳費年限按整年計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按同類人員2015年末月平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為基數增加4%。
三、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中,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四、調整后,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業統籌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補足。
五、本次調整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由原渠道解決。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其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暫未納入統籌發放的,按現行發放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渠道墊付。
六、本通知從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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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今年,我國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入攻堅期,經濟運行面臨較大的下行壓力,您認為國家為什么堅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答:我認為,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這是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重要舉措。黨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實現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這是我們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鄭重承諾。今年,在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宏觀背景下,國家一如既往調整養老金,更加體現了對廣大退休人員的親切關懷和對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視,將會對加快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宏偉目標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其次,這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具體體現。國家在統一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待遇計發辦法的基礎上,又實現了待遇調整機制的統一。這次調整養老金,對退休人員統一實行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三部分相結合的辦法,實現了制度公平和規則公平。同時,充分考慮了不同群體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調整幅度,更好保障了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第三,這是完善養老保險制度的內在要求。今年養老金調整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相聯動,有利于逐步建立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增強制度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同時,更好地堅持了公平與效率相結合原則,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增強制度的吸引力。
問:今年調整養老金有什么特點,我省是如何考慮和設計養老金調整方案的?
答:今年調整養老金,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第一次同步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待遇。對企業退休人員而言,這是國家自2005年以來的連續第十二次調整,也是近年來首次降低調整比例,往年是10%左右,今年下調到6.5%左右;對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而言,則是在打破退休“雙軌制”后,首次按照養老保險制度規則和規律調整養老金。這是國家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面對養老保險發展新形勢作出的慎重決策。
按照國家精神和省政府決策部署,我們綜合考慮“不同群體的差異、前后政策的銜接、省內省外的平衡”等各種因素,進行了深入細致的研究測算和分析論證,形成了我省方案。具體堅持了四項原則:一是既遵循國家的基本要求,又與我省具體情況緊密結合。二是既體現制度統一性,又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各自特點。三是既逐步化解歷史矛盾,又防止產生新的不平衡。四是既保持與周邊省份適當平衡,又充分考慮我省有關政策的特殊性?傮w上看,我省方案著眼于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養老保險制度,努力爭取最大公約數,合理兼顧了各方的權益。
問:調整養老金的退休人員范圍是什么?
答:根據國家和我省規定,調整養老金的范圍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以下簡稱退休人員)。
問:今年調整養老金從什么時間開始執行?什么時間兌現到位?
答:國家規定,今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從1月1日開始執行。由于這次調整養老金涉及面廣、情況復雜,今年組織實施工作呈現出幾個特點:一是國家部署時間相對較晚,比往年延后了4-5個月;二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正在深入推進,邊改革邊調待,增加了工作難度;三是國家對調整水平和辦法只作了原則性的規定,需各省結合實際,做大量的分析測算和研究論證工作。因此,從國家部署到各地落實到位,需要一定的時間。目前,我省各地正在加緊開展工作,確保及時足額將增加的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可以確定的是,調整養老金的執行時間不會改變,從1月到本地落實期間的增發養老金都會足額予以補發。這一點,請廣大退休人員放心。
問:我省今年調整養老金的水平是多少?
答:國家要求,全國總體調整水平按6.5%左右確定。按照這一要求,綜合考慮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養老保障水平、職工工資水平等因素,我省按略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安排;同時結合不同群體的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具體調整比例。這樣安排,符合山東實際,有利于更好改善我省退休人員基本生活。需要說明的是,上述調整水平指的是全省所有退休人員的人均水平;具體到個人,還要與本人養老金水平、繳費年限或職務職稱等因素掛鉤確定。
問:調整養老金采取什么辦法?
答:按照國家統一要求,我省今年調整養老金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其中,定額調整部分,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實行統一標準。掛鉤調整部分,分為兩塊:一塊與2015年底本人基本養老金水平掛鉤;另一塊,企業與繳費年限掛鉤、機關事業單位與職務職稱掛鉤。適當傾斜部分,主要面向高齡退休人員。具體的標準,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通知中已作了明確規定。
問:定額調整是怎么考慮的?
答:顧名思義,定額調整是指退休人員按一定數額調整增加養老金。無論企業還是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均按相同標準調整增加。這部分主要體現社會公平,讓低收入群體公平享受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保障其基本生活。
問:掛鉤調整主要考慮了哪些因素?為什么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掛鉤辦法不同?
答: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遵循的原則之一,就是公平與效率相結合,調整養老金工作也必須堅持這一原則。因此,在定額調整體現公平的基礎上,要通過掛鉤調整體現效率,促進形成“多工作、多繳費、多得養老金”的激勵機制。今年,我省的掛鉤調整包括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實行與本人養老金掛鉤的辦法,也就是按本人月基本養老金的一定比例調整。這一辦法,企業已經實行多年,今年機關事業單位也按此執行,調整比例保持一致,體現了制度的統一性。
第二部分,根據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各自特點,實行不同的掛鉤辦法。我省企業從去年開始實行與繳費年限掛鉤的辦法,以促進“長繳多得”,得到了廣泛認可,今年繼續執行這一辦法。但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剛剛起步,目前仍處在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因素還不能完全體現到養老金待遇上。為此,我省對機關事業單位實行了與職務職稱掛鉤的辦法,主要考慮國家對職務職稱的設計,是與不同人員的待遇相對應的,也能體現“多繳多得”的激勵導向?傮w上看,我省掛鉤辦法合理兼顧了不同群體,既與以往政策相銜接,也是與當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現實情況相適應的。雖然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具體掛鉤辦法不同,但在體現“長繳多得、多繳多得”的理念上是一致的。
問:我省高齡傾斜政策是怎么考慮的,為什么不同人員的累計傾斜標準不同?
答:以往年度,我省對不同人員的傾斜辦法有所不同。企業傾斜政策已經實行多年,分三個年齡檔次,即:70-74周歲、75-79周歲和80周歲及以上。機關事業單位的傾斜政策,則是從10月開始實行的,但只分兩檔,即:75-79周歲和80周歲及以上。今年,我省在兩個方面實現了政策統一。首先,實現了年齡檔次的統一。企業繼續分三檔執行,同時對機關事業單位增加70-74周歲的檔次。其次,實現了今年傾斜標準的統一。也就是當年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三個年齡檔次的傾斜水平是相同的。
對于在上一養老金調整周期內剛剛達到相應年齡檔次的人員,這次還需要將該檔次的累計傾斜標準給予補齊。由于企業的上一調整周期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而機關事業單位是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因此界定兩者人員范圍的時間是不同的。例如:企業某退休人員去年剛達到80歲,上次調整時只享受了75-79歲的傾斜標準,今年要按80歲的標準執行,將兩個檔次之間累計傾斜的差額補齊。對此,兩廳通知中已經做了明確規定。
需要說明的是,由于歷年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的累計傾斜標準不同,對各年齡檔次人員補齊的差額也不同。例如:企業剛達到80歲的人員,補齊的差額為320元,而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為40元。主要原因是,兩個群體歷史上實行不同的養老制度,原有的待遇計發和調整政策不同,企業各年齡檔次的累計傾斜標準差額較大,需要補齊的差額也相對較高。這符合銜接平衡的原則,也是公平合理的。
問:今年是企業養老金的第十二次連續調整,與往年相比,今年政策有什么變化嗎?我省是如何考慮的?
答:經過多年調整,我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政策已逐步成熟定型。因此,我們十分注意保持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今年調整辦法的總體架構與往年相同,沒有發生大的變化。但是,在一些具體政策上,我們根據當前形勢和制度建設需要,進行了必要的修改完善?偟目紤]是:盡量在待遇上“做加法”,讓更多的人群受益。主要有兩點:一是將企業一次性補繳參保人員納入統一調整辦法。這部分人員與正常參保繳費的退休人員不同,往年都是單獨出臺政策。今年,為了體現制度統一,我省將這部分人員納入到統一的調整辦法中,其定額和掛鉤調整與其他企業退休人員執行相同政策。在高齡傾斜上,其今年的傾斜標準與其他人員也是一樣的,累計傾斜標準也同樣按這部分人員歷年享受的標準確定。這樣既保持了政策前后銜接,也符合養老保險權利與義務相對應原則。二是完善了企業退職人員的調整政策。按照以往做法,這部分人員定額調整部分要按退休人員標準的80%確定。為保持政策統一,同時本著適當照顧企業退職人員的目的,自起,企業退職人員與退休人員執行統一政策,不再按退休人員的80%確定。
問:我省文件規定建國前老工人的待遇調整辦法另行制定。請問這部分人員的待遇什么時候調整,再就是離休干部的待遇何時能夠調整?
答:按照國家要求,今年將繼續給建國前老工人適當增加待遇。目前,我們正在結合實際研究具體辦法。對于離休干部待遇調整問題,國家近期已作了部署,我們也正在研究具體的貫徹意見。這兩部分人員的待遇調整辦法,待報經省政府同意后,將盡快部署落實。
問:這次調整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養老金,所需資金從什么渠道支付?
答:國家和我省明確規定,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從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參加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的,從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列支。也就是說,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是兩個基金“池子”,分別管理使用;調待所需資金分別從各自的基金中支付,不會造成兩個基金相互擠占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