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養老金是否上調?上調多少?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根據通知,今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調整方式包括普通調整和傾斜性調整。其中,普通調整按照“定額 定比”的方式加發養老金。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本次還增加了傾斜性調整,每超過1年每月加發1元。另外,符合條件的75歲以上退休人員,每人每月還將加發100元。
據悉,調整時間起點為今年1月,調整后需要加發的養老金,要求在9月底發放到位。
記者了解到,這是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第一次按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同步調整。
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同步調整
昨日,退休人員鐘先生向本報報料,指在微信群上看到一份名為“《關于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粵人社發[2016]172號)”的通知。記者隨后從人社部門核實了該通知的真實性。
根據這份通知,從2017年1月1日起調整廣東省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對象包括參加職工養老和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退休人員。
機關事業單位退休分兩種情況調整
對于2017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退休人員:以全省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的,在核定首次領取養老金的月標準時,同時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之月發放。
對于以2015年全省城鎮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計發基數的,不執行這次調整。
調整比例按2015年全省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左右確定。
繳費年限超15年退休人員每月加發養老金
這次調整同樣是以普通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普通調整按照“定額 定比”方式,每人每月定額加發35元,另外每人每月按調整前本人的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4.8%加發。
本次調整新增了對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的傾斜標準。根據通知,對繳費年限(或工作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退休人員,繳費年限每超過1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每月加發1元。
另外,對今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單列一次性發放,不納入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
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后認為達到所在市調整后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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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的城鄉居保面向廣州市戶籍且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生)的人員,在未就業、未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期間,可自愿參加的養老保險。在昨日的咨詢現場,家住白云區的李女士就來到活動現場咨詢。她告訴記者,自己今年55歲,從未參加過工作,也沒有任何保險,現在想買居保,所以想來咨詢一下。來自白云區的孫女士則有著相似的困惑,她說:“我聽說居保要繳夠15年才能領取養老金,我今年都53歲了,豈不是要交到快要70歲?”
咨詢現場工作人員表示,如果參保人年滿60周歲但累計繳費年限沒有達到規定繳費年限的,可繼續逐年繳費,并享受相應的政府繳費補貼。逐年繳費至65周歲仍然沒有達到規定繳費年限的,可以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費至規定的繳費年限后,按月領取養老金,但一次性補繳不享受政府的繳費補貼。
據悉,城鄉居保采用靈活的繳費方式,參保人每月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金額分為七檔:第一檔為10元,第七檔130元以上,最高不超過300元。參保人都可以選擇不同檔次的繳交額。根據繳費年限和繳費金額,養老金領取的待遇也會相應地浮動,也就是說,在廣州市最低只要交十塊錢,就能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