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山東省級財政安排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資金31.3億元,擬自下半年起,將基礎養老金標準再提高15元,達到100元。
去年3月份,我省下發文件規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我省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85元。據悉,2012年以來,我省已連續4年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年平均增長幅度達到11.5%。
今年,醫療保險也同步提標,今年省財政安排補助資金59.1億元,擬將政府補助標準再提高40元,達到420元,同時,將居民大病保險籌資水平由32元提高到52元,大病報銷水平進一步提高。
山東大病保險由全省統一資金籌集和撥付。統一確定居民大病保險人均籌資標準,參保個人不繳費,從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劃撥。從2015年開始,居民大病保險全部過渡為按額度補償,不再區分病種。對居民一個醫療年度發生的住院(含門診慢性病)醫療費用,經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償后,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險再給予補償。
關于山東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通知
魯人社發〔2015〕25號
各市人民政府,各養老金保險省直管企業: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經省政府同意,并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批準,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企業退休、退職人員基本養老金。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退職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退職人員(不含按魯政辦發〔2011〕64號文件等有關規定,辦理一次性補繳參保手續的人員,下同).
二、調整水平和辦法
(一)普遍調整。對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按以下三部分計算增加養老金;
1,定額調整。每人每月增加125元。
2,余繳費年限掛鉤調整。根據退休人員繳費年限長短劃分為7個檔次,月增加額為30至90元(具體見下表。)
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但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增加的年限。繳費年限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
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如何計算?
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除以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1%;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2006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7月1日后申領基本養老金計發月數參保人,再計發地方養老金:地方養老金=(本市2005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全省2005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2×本人2006年6月30日前繳費年限×1%。
注:關于a的取值,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大于等于0.6時,a=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小于0.6時,a=本人平均繳費指費除以0.6。指數化月平均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