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輕企業負擔,幫扶企業健康可持續發展,近日,廈門市政府下發了《關于繼續實施部分企業扶持政策的通知》,決定階段性降低養老保險費率,住宿、餐飲價格調節基金執行先征后返政策。
養老保險費率再降1個百分點
用人單位為職工(不含按政策規定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的人員)繳交基本養老保險的費率在2015年下降1個百分點的基礎上,再降1個百分點為12%,個人繳交部分8%不變,減征后涉及到個人的保障待遇保持不變。
價格調節基金部分行業全額返還
企業繳交的住宿業、餐飲業價格調節基金全額予以返還。價格調節基金執行先征后返,具體返還規定待財政部門明確。
據悉,以上兩項政策的執行時間皆為1月1日至12月31日。市地稅局已根據減負政策,修改申報征收系統,用人單位無需審批或備案即可享受減免。
地稅部門提醒:繳費單位務必根據政府的減負政策,核對1月的應繳帳目,如有誤請速與主管地稅機關聯系反饋,更正后按時辦理申報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