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上調職工養老金嗎
新的一年即將來臨。每次在新年開始之際,都要給企退人員調整養老金,是否出臺新的“提低縮差”政策?
目前養老金在形式上“并軌”了,可是并軌后養老金還存在諸多不合理的差距:一,由于“雙軌”制,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計算辦法不同,退休政策不同(機關事業單位在本職任職達到八年,退休時享受上一級待遇,如:科級享受副處級待遇,中級職稱享受高級職稱待遇。),造成企業退休人員與機關事業單位同時參加工作、同職務、同學歷、同職稱、同工齡、同時退休人員養老金差二倍左右。二,十一連調后,企業與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金差距並未縮小,反而進一步拉大。三,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不合理問題反而突出。1,原來晚退休人員養老金都高于早退休人員養老金,十一連調后早退休人員養老金卻反超晚退休人員養老金,例如:1993年底以前退休人員養老金現在已高于1994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退休人員養老金。2,同時退休人員養老金原來在同一水平的,現在高級職稱卻高出一千元左右,轉業軍人卻高出數百元,在無正當理由情況下,競將養老金差距拉大。3,目前企業晚退休人員養老金,有的已超過機關事業單位同類人員養老金,還在繼續增加養老金。
目前養老金差距大、不合理,除了“雙軌”制造成的,也有十一連調政策不合理問題。為什么養老金從設計制度到調整政策都出現不合理、不公平問題?因為負責頂層設計和制定調整政策的專家大多數是留英、留美的海歸派,他們學的都是西方管理制度,不懂得什么是制度。搞市場經濟,把西方的制度全部照搬到中國來,堅持私有制,黨、政分離,去化。因此上任后,首先提出中國不走西方的道路,堅決走中國。目前,養老金在形式上“并軌”了,可是“雙軌”制和十一連調造成的養老金不合理、不公平的問題還沒有解決。我們期待人社部在今年底能拿出一份讓群眾基本滿意的“提低縮差”調整方案來。
本人建議“提低縮差”調整方案:
一,養老金水平偏高的,應原地踏步待調整。
二,“提低縮差”應參照與機關事業單位同期退休人員,同職務、同職稱養老金水平,偏低的應逐步調整
。三,養老金差距大的應多增加,差距小的應少增加。
四,爭取在2018年基本緩解養老金不公平問題,于2000年解決好養老金不公平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