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養老金上調,河北養老金調整方案
河北養老金上調
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省財政直管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省本級養老保險統籌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關于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6號)和《關于做好2015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工作的函》(人社養司函〔2015〕3號)文件要求,經省政府同意,現就2015年我省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和執行時間
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含退職人員,不含執行冀勞社〔2001〕72號文件規定的離休人員和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退休的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下同),從2015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調整辦法和標準
(一)普調
1、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0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5元。
2、退休退職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
3、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標準的0.5%增加基本養老金。
(二)在普調基礎上,對下列人員再增加基本養老金
1、截止2015年12月31日,退休退職人員年齡滿71周歲至75周歲(含75周歲)的,每月增加40元;76周歲至80周歲(含80周歲)的,每月增加50元;81周歲以上的,每月增加60元。
2、符合冀勞社〔2009〕3號和冀勞社辦〔2009〕19號文件規定范圍的艱苦地區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基本養老金:一類地區每月增加5元,二類地區每月增加10元,三類地區每月增加15元。駐省外艱苦邊遠地區的用人單位退休退職人員,當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高于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的每月增加20元;與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相同的,按我省艱苦邊遠地區類別調整標準增加養老金。
3、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本次調整后其基本養老金達不到當地(當年)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按照國家文件及我省有關規定補足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
4、1998年9月30日冀勞〔1998〕65號文件實施前,因工全殘職工退出工作崗位退休并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養老金的人員,本次調整月增加額達不到207元的,補足到207元。
三、資金渠道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所需資金,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由養老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按原渠道解決。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總體部署,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做好深入細致的政策解釋和思想政治工作,抓緊組織實施,力爭4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位。
(二)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和省財政直管縣要通過擴大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加強基金征繳等措施,落實調待資金,確保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三)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和省財政直管縣采取措施,按照企業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經辦規程規定的調待流程,使用信息化的手段進行調整。
河北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
河北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上調實現11連漲
從河北省人社廳獲悉,今年,河北省將進行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調整提高其社會保障待遇。這意味著從2005年首次上調后,河北省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將實現連續第11次上調。
2005年,河北省以7%的幅度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年增長額520元,達到7896元,高于全國人均養老金水平。去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連續第10次上調,比上年提高10.5%,達到月人均2071元,比“十五”末翻了兩番多。除了上調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河北省將繼續提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補助標準和個人繳費比例,為符合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增發5元基礎養老金,達到每人每月60元。同時,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在原基礎上增加30元,達到每人每年60元,提高重度殘疾人代繳保費額度,達到每人每年100元。
河北企業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企業退休職工將迎來養老金“十一連調” 增加10%左右
報告摘要:增加企業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
百姓愿景:“聽說我們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要調高啦,真是振奮人心的好消息啊!”合肥一企業退休職工羅女士對此充滿期待。
人社部此前的消息說,企業退休職工將迎來養老金“十一連調”,增加幅度在10%左右,預計最快3月就會發布調整方案;“ 養老金并軌”細則各省將陸續出臺,并帶動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結構變化,加大基本工資的比例,將津貼補貼的一部分納入基本工資范疇。
“我2002年退休,當時養老金有542元,從2004年開始每年都在提高,今年養老金漲到2554元,現在生活寬裕有保障,日子幸福,非常感謝政府。”7月20日,海港區居民張繼宏領取養老金,拿著存折高興地告訴記者。
按照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統一規定,自今年1月1日起,我市繼續為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退休人員提高基本養老金水平。今年比上年提高10%左右,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已實現連續11年調整增加。我市企業退休人員調整共計144173人,月增加額3164.60萬元,人均增加219.50元,4月份全部發放到位。
據悉,今年調整增加基本養老金,采取普遍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其中,普遍調整采取定額調整和掛鉤調整,定額調整按照退休人員每人每月100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55元增加。掛鉤調整為退休退職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計算),月增加基本養老金3.5元。退休退職人員每人每月按照本人2015年12月的基本養老金標準的0.5%增加基本養老金。
在普遍調整的基礎上,對71周歲及以上高齡退休退職人員提高調整水平,對艱苦地區退休退職人員,按照所在地艱苦邊遠地區類別增加養老金。
根據省相關規定,為企業離休及建國前老工人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市本級發放離休及建國前老工人624人,其中離休人員466人,建國前老工人158人,共計102家單位,人均發放5000元,補發金額312萬元,4月15日已全部發放到位。
與此同時,我市城鄉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也有所提高。按照中央省市相關規定,從2015年7月1日起,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2015年1月1日起,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在中央基礎養老金的基礎上,省級財政再為每人每月補助5元,即提高至每人每月75元。今年4月底,全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提標、補發工作全部完成,共涉及372982人,合計金額4980.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