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錦州市退休工資養老金調整如何計算,錦州市退休工資養老金調整
錦州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上調,記者今天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遼人社發[2015]9號)精神,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的企業退休(職)人員(包括已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的“五七家屬工”,不含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范圍內的新中國成立前參軍的退休老工人),自1月1日起調整基本養老金,并在4月底前將增加的基本養老金發放到退休人員手中,不得發生新的拖欠。
不同退休時間的退休(職)人員養老金這樣調整
《通知》的調整辦法和標準如下:退休(職)人員符合國家、省規定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特殊工種折算年限,下同)每滿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算,下同),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2元。其中,繳費年限超過15年的部分,每滿1年,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養老金1元。退休(職)人員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份應領取的統籌項目內基本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基本養老金。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的新中國成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130元。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5元。1949年10月1日至1953年12月31日參加工作的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20元。1954年1月1日后參加工作、201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8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110元。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退休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5元。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
這些退休(職)人員養老金可再多增加些
此外,退休(職)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符合原人事部、財政部《關于印發〈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61號)規定范圍內的艱苦邊遠地區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5元。12月31日前,年齡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齡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增加基本養老金,在和其他條件相同的退休人員同辦法、同標準調整后,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總額低于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水平的,補足到省轄市統籌區域企業退休人員統籌項目內月人均養老金標準。
“五七家屬工”養老金的調整
“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增加養老金110元。“五七家屬工”每人每月以本人12月份應領取的統籌項目內養老金為基數,按0.5%的比例增加養老金。“五七家屬工”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再按以下標準增加養老金:其中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含70周歲)、不滿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年滿80周歲以上(含80周歲)的,每人每月再增加65元。(記者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