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近日召開的全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工作電視會議上了解到,山東省養老保險制度“并軌”改革正式進入實質性操作階段,10月1日前,全省參保繳費和養老金發放工作將正式啟動。
據報道,“并軌”改革后,山東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由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單位繳費的比例為本單位工資總額的20%,個人繳費的比例為本人繳費工資的8%,由單位代扣代繳。個人工資超過省或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 300% 以上的部分,不計入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低于省或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算個人繳費工資基數。
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還將為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工作人員退休后,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職業年金的具體辦法,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根據國家規定制定。
根據改革進度時間表,全省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將盡快制定本地區改革實施方案,9月底前按照《實施辦法》組織參保繳費、計發待遇,確保10月1日前全省正式啟動參保繳費和養老金發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