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湛江市退休工資養老金調整如何計算,湛江市退休工資養老金調整
近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聯合轉發了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關于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要求從1月1日起,調整我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目前已調整到位,人均月增176元。
據了解,自2005年開始,我市根據國家、省的要求每年調整一次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今年已連漲第11次,我市近26萬企業退休人員受益。此次調整對象為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在核定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月標準時,同時按本次調整辦法進行,調整增加額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發放。
據市人社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調整按照普遍調整與傾斜調整相結合、定額調整與定比調整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并按規定確定傾斜人群。其中:定額調整部分規定每人每月按照113元定額計發,全市企業退休人員按相同標準發放,體現公平原則。定比調整部分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計算調整額;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人員,按本人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5%定比計算調整額。繳費年限長、繳費水平高的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相對較高,因此其定比調整部分增加的金額也相對較高,體現效率原則。傾斜調整規定對6月30日前(含當日)年滿7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單列發放,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年度調整基數;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經本次調整后仍未達到我市調整后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我市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