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調未參保退休人員養老金每月增加20元
3月23日,記者從江西省人社廳獲悉,江西省調整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養老生活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335元調整為355元。
根據江西省人民政府民生工程實施意見,近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輕工行業管理辦公室下發《關于調整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等養老生活補助標準的通知》(贛人社發[2015]6號),決定從1月1日起,江西省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手工業聯社大集體企業未參保退休人員及返城未安置就業知青享受養老生活補助標準由每人每月335元調整為355元,調增部分所需資金按屬地原則由當地財政負擔。
據了解,這是江西省自2007年對未參保城鎮大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實行養老生活補助政策以來第七次調增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