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調整為1709.1元
關于調整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的通知
各參保單位:
根據《海南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條例》及《關于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實施中若干問題的意見》(瓊人社發〔2014〕84號)文件的規定,全省用人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最低繳費基數為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5%。
1月至6月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不得低于1709.1元(3798×45%)。7月至12月的標準屆時將按統計部門公布的新的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5%確定。
海南省社會保險事業局保險關系管理處
1月6日
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文件
瓊人社發[2014]320號
關于公布度全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及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記賬利率的通知
各市、縣、洋浦經濟開發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人事勞動保障)局,省社會保險事業局:
參考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定期存款一年期整存整取利率,經研究,確定度我省城鎮從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年記賬利率為2.75%,月記賬利率為2.29‰。請各單位根據本通知要求,認真做好個人賬戶計息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