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調整為13個檔次
今天,記者從杭州市政府獲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由6個檔次調整為13個檔次。
據了解,13個檔次分別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
政府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較高檔次標準繳費的,適當增加補貼金額,其中,對選擇500元及以上繳費檔次的,政府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80元。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死亡的,其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集體補助、社會組織和個人對參保人的繳費資助以及實際繳費年限的財政補貼等的余額及利息可依法繼承。
此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死亡的,統籌地社保經辦機構應按照參保人員死亡當月當地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向死亡人員遺屬發放20個月的基礎養老金作為一次性喪葬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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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蕭山區、余杭區(以下簡稱八城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13個繳費檔次對應的政府補貼標準分別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