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蕪市調整養老保險補貼 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檔次補貼調為60元
近日,萊蕪市發布《萊蕪市人民政府關于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事項的通知》,對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補貼標準做出調整,參保繳費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檔次的,政府補貼調整為每人每年60元,并明確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去世后,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記者了解到,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有關事項的通知》,萊蕪將《萊蕪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中有關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調整,對選擇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檔次的,政府補貼每人每年60元;對選擇其余檔次的政府補貼按原規定執行。所需資金由市、區政府承擔,自1月1日起執行。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還提到萊蕪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死亡后,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自2月21日起執行。
據了解,根據今年年初出臺的《萊蕪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個人繳費分為12檔,并且規定市、區政府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對選擇100元繳費檔次的補貼30元;選擇300元繳費檔次的補貼36元;選擇500元繳費檔次的補貼42元;選擇600元繳費檔次的補貼45元;選擇800元繳費檔次的補貼51元;選擇1000元繳費檔次的補貼57元;選擇1500元繳費檔次的補貼70元;選擇2000元繳費檔次的補貼80元;選擇2500元繳費檔次的補貼85元;選擇3000元繳費檔次的補貼90元;選擇4000元繳費檔次的補貼95元;選擇5000元繳費檔次的補貼100元。此次調整后,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檔次的補貼改為每人每年60元,其余檔次的政府補貼標準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