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遞延型養老險欲破殼
4月07日 中國經濟時報
國務院審議通過上海建立國際金融中心的意見,使個稅遞延型個人養老金計劃成為熱議。上周,中國太保一度漲停,就是受到該險種將“破殼”的利好刺激。
所謂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是指具有完全積累的個人賬戶式保險產品,團體和個人都可以成為投保人,個人繳費在限額內延遲繳稅,改在領取時征收個人所得稅。由于購買保險和領取保險金的時候,投保人處于不同的生命階段,其邊際稅率有非常大的區別,養老保險稅收遞延對于投保人有較大的稅收優惠。換句話說,遞延型養老保險不僅具有保險理財的價值,而且可獲得個人稅收優惠。
這個險種的創新,在前幾年就有議論。對保險公司來說,非常希望把稅收優惠作為新的產品賣點。投資型險種一蹶不振后,保費收入滑坡的壓力增加,新的賣點有利于刺激產品銷售。業內人士指出,對養老保險實施稅收優惠將大幅提高保險深度,促使保險公司保費收入大幅增加。從更深遠的意義上講,此舉可以有助于減輕社會保障壓力。同時,隨著個人養老壓力的減輕,進而刺激消費需求。
據了解,國務院在2008年12月發布的“金融30條”中提出,“研究對養老保險投保人給予延遲納稅等稅收優惠”。這帶來市場對于養老保險稅收優惠的憧憬,被視作保險業重大利好。事實上,希望在該業務上盡快突破的不僅僅是上海。4月1日,深圳市副市長陳應春在深圳金融監管工作聯席會上透露,“深圳市政府對養老保險遞延納稅工作非常重視和支持,并將積極做好相關溝通和協調工作,希望該項政策能夠在深圳先行先試,率先推開”。
上周,從券商中傳出的最新消息稱,保監會已與國稅總局達成協議,延稅型個人養老金計劃(即個人年金計劃)即將在上海試點。延稅金額可能是每月600元,試點之后再調整。在上海試點約2至3年后,有望在全國推廣。
東方證券保險業分析師王小罡向記者表示,此舉意味著長期限制養老險發展的因素,即缺乏全國統一的稅收優惠政策,有望得到“破冰”。年金業務的發展,對保險公司將是“雙刃劍”。一方面,年金業務與商業壽險互為替代品,長期來看,年金業務的發展對商業壽險有一定的制約作用;另一方面,國內保險公司獲得了大約65%的年金業務。具體而言,對年金業務規模較大的保險公司是利好,對年金業務規模較小或者沒有年金業務的保險公司則偏空。
據悉,我國年金規模已從2001年的191億元增長到2007年的1300億元。王小罡預計,到有望增長到4000億元,長期而言,估計2030年將增長到15萬億元。也就是說,年金業務增速有望超過壽險12%至15%的長期年均復合增長率。
年金業務共涉及4塊牌照:受托人、投資管理人、賬戶管理人和托管人。其中,保險公司可以申請前三種資格,只與托管人資格無緣。目前,包括中國人壽、中國平安、長江養老險等保險機構已獲年金業務3塊牌照,還有太平人壽等保險機構獲得2塊牌照。
王小罡稱,考慮到上述市場份額和股權比例的差異,A股保險公司從養老險業務中受益程度排序,可能依次是中國平安、中國人壽、中國太保。由于試點在上海先行,因此,試點期內,中國太保受益程度可能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