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國土部門獲悉,鹽城市16歲-59周歲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金將統一調整為190元,60周歲以上被征地農民每月可領330元養老金。
日前,我市出臺《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實施辦法》,上調征地補償標準,并統一同一類型區域生活補助費和養老金標準!掇k法》明確,按照江蘇省政府93號令征地補償地區分類,鹽城市16周歲以下未成年人員一次性發放生活補貼標準分別為1.7萬元和1.4萬元,而原標準分別為4000元和3000元。對60周歲以上人員,符合城鄉居保領取條件的,可同時享受省政府規定的城鄉居保最低標準基礎養老金。
為逐步解決市區被征地農民生活補助費、養老金偏低和不統一問題,市區16歲-59歲人員月生活補助費從60元-190元不等統一調整為190元,對市區60周歲以上被征地農民養老金從最低200元/月統一調整至33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