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提至2899元
從省人社廳獲悉,從9月1日起,全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從2564元提高到2899元,上限從12820元提高到14496元。這也意味著,參保職工每個月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將水漲船高。
記者了解到,參保職工一般按自己的實際工資收入作為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按相關比例每月繳納各項保險的參保費用。不過,工資收入較低和較高的參保職工,則要按繳費基數下限和上限作為自己的繳費基數。社保繳費工資的上限和下限,則跟統計部門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掛鉤,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57985元。以養老保險為例,繳費基數下限從2564元提高到2899元,由于養老保險的個人繳費比例是8%,參保職工每月需多掏(2899-2564)×8%=26.8元。用人單位為每個員工則需多繳養老保險費70.35元(繳費比例為21%)。
考慮到各地私營企業均占有一定比例,且低收入群體客觀存在,人社部門允許執行下限標準有困難的地區作適當調整。其中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高于全省平均工資的地區,繳費工資下限可按不低于2564元確定;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低于全省平均工資的地區,繳費工資下限可按不低于2299元確定。
另外,失業、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的繳費工資基數和待遇標準是否參照該規定辦理,由省轄市人社部門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