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后來進城打工又參加了職工養老保險,過去在農村交的錢還算不算數?從7月1日起,《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暫行辦法》將正式實施。相關人士表示,新辦法在城鄉養老保險制度之間架起橋梁,讓參保人能夠更加便捷地流動。
2015濟南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最新消息,日前,在省城打工的張師傅向記者反映,他在農村老家參加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最近,他跟隨老鄉來到濟南找了一份工作,用工單位表示,可以為他在濟南繳納職工養老保險。
“要是在城里參加了職工養老保險,過去在農村交的錢還算不算數?”張師傅說,這份工作干完之后,他可能又要回到農村去,“到時候交的職工養老保險會不會是白交了呢?權益能不能累加呢?”
“這個事情要靠7月1日起實施的暫行辦法來解決。”人社領域相關人士表示。
按照規定,暫行辦法適用于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兩種制度需要辦理銜接手續的人員。已經按照國家規定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再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
暫行辦法中指出,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人員,達到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法定退休年齡后,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滿15年(含延長繳費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轉入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請從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達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規定的領取條件時,按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辦法計發相應待遇。
根據規定,參保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辦理銜接手續,在此之前的參保繳費期不需要進行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