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養老”正式試點 網民眼中的“以房養老”
網民熱議“以房養老”:看上去很美的“甜點”
這次出臺的“以房養老”是一種“反向抵押的養老保險”,具體而言,就是將住房抵押與終身養老年金保險相結合的商業養老保險業務,即擁有房屋完全產權的老年人,將其房產抵押給保險公司,繼續擁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經抵押權人同意的處置權,并按照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于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
這種“保險版以房養老”模式,在歐美發達國家已廣泛實行多年。但其究竟是否適用于我國、能否在我國“落地生根”?眾網友議論紛紛,莫衷一是。
一道看上去很美的“甜點”
“憑什么年輕時拼死拼活還房貸,好不容易到老了,還得把房子抵押出去來養老?”有網友在人民日報官方微博這樣留言。
新華網的一篇報道,把上述這種質疑稱為“國人難解的‘房情結’”。該報道說,這一質疑直接擊中了“以房養老”的道德軟肋,實際上,正是因為正常的社會養老保險可能難以支持養老費用,所以才會出現“以房養老”這種辦法。而住房是國人的一個普遍心結,很多人只有住在自己的房子里,才會感到踏實。顯然,“保險版以房養老”若過不了這個“坎”,就只會是一道看上去很美的“甜點”。
媒體人徐嵐認為,簽訂合同、抵押了房屋以后,能不能真正得到優質的養老服務,能不能實現老有所養才是關鍵所在。比如,60歲時簽了20年的合同,80歲后的生活又該由誰來保障?諸如此類的問題,都將左右“保險版以房養老”能否真正落地。
除此之外,“保險版以房養老”還有一個最大障礙——我國房屋的產權只有70年。推行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后,如果所有權歸屬問題得不到解決,保險公司難免會顧慮重重,積極性不高。對此,中央財經大學保險學院院長郝演蘇表示,“保險版以房養老”牽涉到金融、社會保障、房地產等多個行業和領域,需要管理層實施頂層設計、統籌規劃,否則恐“雷聲大雨點小”,難有實質進展。
也有不少網友表示,“保險版以房養老”的收益還不如收租!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就認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適用面非常窄:大部分老人會將房產遺留給子女,即使是孤寡老人,如果有房產,可選擇養老辦法也很多,比如出租城市房產或賣掉城市房產,到農村、郊區居住,都比保險獲得的收益高很多。
應時而生、值得一試的新探索
大部分網友表示應該理性看待這次“保險版以房養老”試點工作的開展:如何養老是一個很復雜的社會問題,而“保險版以房養老”則是養老市場化的一種模式;在北京、上海、廣州、武漢等城市開展試點工作,為的就是不斷改進完善這種養老新路徑。因此,不能一味批評,甚至將其“一棍子打死”,而應該給它一些成長的空間,“且行且完善”。
網友劉英團也認為,“保險版以房養老”正式試點,是對我國養老模式的大膽改革。目前,我國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老年人越來越多,現有的養老模式已經跟不上形勢,“保險版以房養老”正是在這種大背景下應運而生的。盡管其能不能成為養老的“主流模式”目前還不得而知,但不可否認這一模式是對我國現有養老保障機制的一項重要補充。因此,通過試點不斷探索、完善“保險版以房養老”,具有很大的積極意義。
騰訊網網友申曙光則認為,隨著城市家庭規模逐步縮小,子女照顧老人的負擔也隨之加重,市場化養老理念也會因此而萌生和成長,未來“以房養老”的空間應該會有所拓展。就“保險版以房養老”試點本身而言,它在探索過程中所收獲的經驗、教訓,都會對整個社會養老模式的變革有所裨益。
既要讓市場唱主角,也要完善配套政策、措施
面對洶涌而來的人口老齡化趨勢,“保險版以房養老”試點所承載的厚望無需贅言,但也要看到,“試點”只是“萬里長征邁出的第一步”。“保險版以房養老”能否真正“扎根”,試點能否取得應有成效,除了讓市場在其中唱主角外,還需要相關的配套政策、服務措施緊緊跟上。
網友徐劍鋒認為,推進“保險版以房養老”,核心在于找到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最佳結合點。既要充分尊重市場規律,讓各類保險機構在充分競爭中形成“百花齊放”的參與格局,最大限度地激發市場活力,也應用更完善的制度、更有力的監管,規范養老市場,讓老年人的權益充分得到保障。
網友何旭則認為,配套政策和措施要力戒模糊,應注重在細枝末節上“添磚加瓦”。從房產價值評估到壽命預估,再到糾紛仲裁、風險分擔等,都需要通過嚴格而細致的調查研究、討論驗證,制定出周密的制度,明確具體的方法,盡可能地堵住各種漏洞,防范各種風險,并隨著試點工作的深入不斷加以完善和總結。這樣,“保險版以房養老”才能更好地為人們接受,試點工作才能更順利地開展,試點所取得的經驗也才能更加容易推廣和復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