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鄭州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已完成,企退人員基本養老金增資115元,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全部發放到位。
河南鄭州市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到位,共惠及退休職工27.4萬人。
根據河南省人社廳、省財政廳4月9日聯合下發的《關于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今年1月1日起,全省再次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115元。
今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的調整繼續實行普遍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普遍調整分為兩部分:一是12月31日前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基本養老金115元;二是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一年另增加2元,繳費年限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今年適當傾斜不同以往的是,對普遍調整和高齡退休人員適當傾斜標準增加養老金后,月養老金仍未達到1000元的退休人員,再增加35元,但增加后不得超過1000元。
截至目前,我市已將本次增加的基本養老金全部發放到位,其中市本級社保局為企業退休人員共21.6萬人次調整了養老金,人均增發養老金202.28元/月,共補發養老金1744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