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城鄉養老金“三連跳” 5833萬元發放到位
為進一步改善民生,不斷提高城鄉居民的社會養老保險待遇水平,根據青海省《關于調整新型農村牧區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的通知》,我市正在緊鑼密鼓地做好調整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待遇的各項工作。調整后,西寧市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月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元。新調整的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從1月起執行,3月底前新增加的基礎養老金將全部補發到位。此次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待遇水平的提高,對進一步完善我市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不斷提高保障水平、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都將發揮積極作用,同時也有利于提高城鄉居民的參保積極性和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
4月17日,記者從西寧市財政局了解到,目前,這筆共計5833.08萬元的資金已撥付到位,使西寧市1.6萬城鎮居民和12.6萬農村居民受益。
據悉,西寧市新型農村養老保險9月在湟源縣開展試點工作,12月全市農牧民全部納入試點范圍。7月,西寧市將城鎮居民全部納入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范圍,使西寧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提前實現了全覆蓋。在此期間,全省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為每人每月55元,為使西寧市城鄉居民享受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成果,經西寧市政府決定,將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在全省標準的基礎上再增加5元,達到60元。西寧市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提高30元,達到每人每月90元。
相關拓展
西寧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調標補發有規定
3月2日,記者從西寧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獲悉,從1月1日起,提高西寧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每人每月增加25元,由原來的90元提高到115元。此次調標補發分正常調標和1月至2月期間死亡人員的調標補發兩種情況。
據悉,正常調標補發是12月31日以前已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補發1月至2月增加的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25元,共50元。12月到齡年滿60周歲、達到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從1月起已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補發1月至2月增加的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25元,共50元。1月到齡年滿60周歲、達到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從2月起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補發2月增加的基礎養老金,每人25元。
1月至2月期間死亡人員的調標補發,1月期間死亡的享受養老金待遇人員,補發1月增加的基礎養老金,每人25元。2月期間死亡的享受養老金待遇人員,補發1月至2月增加的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25元,共50元。更多推薦:
2015關于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最新消息
為什么以房養老第一人后悔?
2015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改革最新動態
江蘇常州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最新消息
青海被征地農牧民被納入養老保險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