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本市建成區購買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房)并繳納契稅的購房人(包括外地戶籍人員),享受購房補貼。購房人在2020年7月10日至9月30日在興城市轄區購房并繳納契稅,享受所繳納契稅金額70%的購房補貼;購房人在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興城市轄區購房并繳納契稅,享受所繳納契稅金額50%的購房補貼。軍人(包括軍人家屬)購房并繳納契稅,享受所繳納契稅金額70%的購房補貼,享受補貼從2020年7月10日至12月31日。回遷房、房改房、公產出售房、贈與房不在此次補貼范圍。
2、在本市建成區購買門市房并繳納契稅的購房人(包括外地戶籍人員),享受購房補貼。購房人在2020年7月10日至9月30日在興城市轄區購買門市房并繳納契稅,享受所繳納契稅金額70%的購房補貼;購房人在202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在興城市轄區購買門市房并繳納契稅,享受所繳納契稅金額50%的購房補貼。3、加大對各類人才在興城市置業的支持力度,凡符合《關于印發〈興城市引進人才服務保障辦法(試行)〉》(興委辦發〔2019〕138號)文件規定的高級人才、急需人才、實用人才,且在我市無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均可參照高級人才120平方米、急需人才100平方米、實用人才80平方米標準提供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