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購房補貼標準:
從2016年6月7日(《意見》印發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對于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和畢業未滿5年的高校畢業生,在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并辦理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政府給予購房補貼,購買幾套可享受幾次補貼,單套補貼額以網簽備案人(產權人)中最高學歷為準。補貼標準為:博士每平方米補貼400元,碩士每平方米補貼300元,本科及大專學歷每平方米補貼200元。
補貼對象:
在校生指普通高等學校的全日制在讀學生。畢業未滿5年的高校畢業生指從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頒發之日至辦理購房合同網簽備案之日未滿5年,其中,本科和大專指取得普通高等學校的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成教、自考等除外),碩士和博士指取得學歷證書或學位證書的。所提供學歷或學位證書信息需在教育部學信網(網址:http://www.chsi.com.cn/)、學歷網(網址: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
補貼審核流程:
購房人在2016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30日辦理房屋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后,持相關手續到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審核,審核期限為2016年6月7日至2018年8月30日,過期不再受理。需攜帶相關材料:
(1)市內四區人才購買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補貼申請表(原件);
(2)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已網簽備案的購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提供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證明(原件),在讀證明需按樣本開具并加蓋學校或學院公章,在讀證明時間需在網簽備案后、畢業前。畢業未滿5年的高校畢業生提供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或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教育部在線驗證報告(原件),其網簽備案時間與畢業證簽發(學位證)時間差不滿五年;
(5)國外高校在校生的,提供就讀學校所在國家、地區的中國駐當地使、領館認證的學籍證明材料;國外高校畢業生要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
購房補貼審核窗口對相關材料進行審查,并通過學信網/學歷網驗證,審查通過后發放《人才購房補貼領取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