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晉城市又推出兩項重磅新政《關于激勵高層次人才助力高質量轉型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晉城市吸引大學畢業生就業創業實施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大力實施人才強市戰略,吸引激勵高層次人才來我市創新創業,助力美麗晉城高質量轉型發展,根據中共山西省委《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晉發〔2017〕14號)精神,結合我市《關于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助力高質量轉型發展的實施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制定本意見。
第二條
本意見中引進人才包括全職引進和柔性引進。全職引進是指與我市機關事業單位辦理錄用或調入手續,或者與我市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的引進人才方式。柔性引進是指在不改變人才人事關系、戶籍關系前提下的引進市外人才方式。
第三條
本意見中所稱“企業”是指,在我市登記注冊具有法人資格的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
第二章
引才育才激勵政策
第四條
柔性引進中國“兩院”院士、國家“*” “*”入選者、山西省“*”入選者等相當層次的高精尖人才,幫助我市企事業單位解決重大技術難題,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用人單位可向市委、市政府提出申請,市委、市政府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給予特殊獎勵。
第五條
經公開程序新全職引進到我市事業單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碩士,在三年內可按適當標準提高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并在績效工資總量內,分別按每月3000元、1000元標準享受額外的生活補貼。未就業的上述人員到我市落戶的,可向當地人社部門提出申請,優先推薦在我市企業就業;已經在外地就業的,按照原就業單位性質,可向當地組織、人社部門提出申請,履行調動手續。
第六條
新全職引進到我市企業工作的博士、碩士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與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且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三年內,由企業所在地政府給予博士和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每月5000元生活補貼,給予碩士和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每月2000元生活補貼。補貼資金按年發放,于次年第一季度由用人企業向當地人社部門提出申請,經人社部門審核后發放。所需資金由同級財政設立人才工作專項經費中安排。
第七條
新全職引進的博士、碩士和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與我市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由當地人社部門按人才平均年薪的30%給予企業一次性引才補助。所需資金從同級財政人才工作專項經費中安排。
第八條
▪ 全市黨政群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經主管部門和單位同意,取得博士、碩士學位后返回原單位工作的,由同級財政分別負擔學費的70%和50%,由所在單位向同級財政部門申領發放;
▪ 鼓勵企業人才參加繼續教育,取得博士、碩士學位的企業在職員工,同級財政分別給予個人5000元、2000元一次性獎勵,由當地人社部門審核發放。所需資金從同級財政人才工作專項經費中安排。
第九條
▪ 新全職引進或在我市申報入選“中華技能大獎” “全國技術能手”“省級技術能手”或相當層次的高技能人才,與我市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且正常繳納社會保險的,由當地人社部門一次性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5萬元個人獎勵,所需資金從同級財政人才工作專項經費中安排。
▪ 獲得我市“晉城工匠”和“市級技術能手”稱號的,分別給予2萬元、1萬元個人獎勵,所需資金由市總工會負擔。
第十條
全職引進或在我市組建的創新創業團隊,通過國家、省認定的,由當地人社部門按照國家、省獎勵額度的50%給予配套獎勵,所需資金從同級財政人才工作專項經費中安排。
第十四條
▪ 全日制博士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到我市落戶且在我市無住房的,由所在地政府提供人才公寓;
▪ 租房居住的,房租由企業所在地政府和企業各負擔一半;
▪ 全日制碩士由所在企業三年內每月補助2000元房租。政府補貼資金從同級財政人才工作專項經費中安排,由當地人社部門審核發放。
第十五條
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碩士在我市落戶并與我市企業簽訂三年以上勞動合同,五年內在我市首次購房的,分別給予30萬元、10萬元購房補貼,由企業所在地政府和企業各負擔一半。政府補貼資金從同級財政人才工作專項經費中安排,由當地人社部門審核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