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已經快過半,大家對2020年洛陽購房政策了解多少呢?今天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是2020年洛陽最新購房政策,希望對大家在2020年購房的時候能有所參考,讓大家對洛陽購房政策有更多的了解,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一、戶籍改革:外來人員購新房子女按片區就讀
將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和居住證制度“雙落地”,有效釋放農業轉移人口城鎮購房需求。
全面推進國家新型城鎮化試點建設,放開建制鎮和縣城落戶限制,進一步放寬市區落戶條件,促進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
二、到2020年:新增城鎮常住人口105萬人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到62%
促進進城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享有與城鎮居民同等的勞動就業、基本公共服務等權利。
農村和外來人員在洛陽市購房取得合法房產的,戶口可遷入洛陽市。
對外來人員進城購買新建商品房的,縣(區)級教育行政部門憑經房地產主管部門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原則上按所在招生片區安排子女就讀。
三、購租并舉:困難家庭有望獲得租金補助
鼓勵自然人和各類機構投資購買庫存商品房,增加租賃市場房源供應。
將以金融稅收優惠為手段,推動房地產開發企業轉型升級,積極增加租賃市場供應,打通商品房市場和租賃市場通道。
停建各類保障性住房,通過市場購買、長期租賃的方式,解決我市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問題。
對無力購買住房的居民支持其租房居住,對其中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給予貨幣化租金補助。
四、棚戶區改造:主要實行貨幣化安置
將加快研究出臺《洛陽市政府關于全面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原則上戶均實物補償安置房僅限一套,剩余補償部分均實行貨幣化安置。
提高貨幣化安置比例,自2020年7月1日起,國有土地上新啟動的城鎮棚戶區改造及其他房屋征收項目,確保貨幣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
對選擇貨幣化安置的被征遷群眾,在原補償標準的基礎上給予一定的房屋補貼。
搭建便捷優惠的貨幣安置選房平臺,為選擇貨幣化安置的棚改戶搭建電子選房平臺,企業通過平臺展示商品房,征遷居民可在平臺上面查看房源信息,實地建設房產超市,居民在超市里可以實現咨詢、選購簽約、房產登記、貸款辦理等一站式服務。
五、公積金:二套房首付比例降低
將以農民工為主體的靈活就業人員納入住房公積金保障范圍。
取消擔保收費,降低公積金貸款門檻,連續正常繳存滿6個月即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對公積金執行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
購買首套和再次購買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一律降至20%,對未使用過公積金的繳存職工,在購買第二套房時執行首套房政策。
將公積金提取范圍擴大到繳納物業費、新建房裝修費,并將購買提取年限延長至5年。
六、利率優惠:貸款購買首套房利率下調
降低個人購買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和貸款利率,對于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貸款利率下限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
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
(家庭成員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
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
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增值稅
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個人所得稅
七、閑置土地:超過2年不動工將被依法收回
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對超過動工開發期1年不滿2年的閑置土地,按規定收取土地閑置費
對閑置超過2年的依法收回,重新進行市場配置
八、配套設施:教育、醫療、交通等設施為標配
將加強房地產新建項目的基礎配套設施規劃,將制訂擬供地塊出讓方案,把完善基礎教育、醫療衛生、養老服務、文化體育、社區管理、水、電、路、氣、暖、通信、公共交通等基礎配套設施,作為房地產開發用地出讓方案的綁定項目加以規劃,明確各項基礎配套設施的責任主體和建設周期。
由開發企業建設的基礎配套設施未按要求完成及不能同步交付使用的項目,將不予辦理竣工綜合驗收備案,不動產登記經辦機構不予受理不動產登記申請。
已建成小區由于開發企業原因未達到配建要求的,責成開發企業在2020年年底前完成。
九、市場監管:嚴查虛假廣告、霸王合同
加大對房地產開發經營中無照經營、虛假廣告、霸王合同等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凈化房地產市場環境。加強商品房預銷售管理,完善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機制。
十、成品房供應:2020年城市區達80%
從工程設計抓起,在新開工住宅中逐年提高成品住宅比例,到2020年城市區爭取達到80%,縣(市)要不低于60%。
成品住宅開發企業應在銷售樓盤內建造實體裝修樣板房,向購房者展示交房標準。
未達到以上成品房比例要求及樣板房建設要求的,市房管部門不予準許該項目商品房進入預售及銷售市場。
十一、多元化發展:向養老、文化、體育項目轉型
將研究制訂未開發房地產用地的用途轉換方案,通過調整土地用途引導未開發房地產用地轉型,用于國家支持的新興產業、養老產業、文化產業、體育產業等項目用途的開發建設。
十二、行政收費:制定收費清單,治理收費亂象
全面清理房地產開發、銷售過程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定價管理的經營服務性收費,組織專項檢查,重點治理搭車收費、指定中介壟斷收費等亂象,減輕企業成本和居民購房負擔。
公布房地產開發的收費清單,沒有法律、政策規定的一律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