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鄭州最新最全買房政策,滿足這些才能購房,另外還有......
限購區域
鄭州市市內五區和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東新區、鄭州經濟開發區、鄭州高新區范圍內,新鄭市、滎陽市、中牟縣。
限購數量
本市戶口:限購2套,但是單身的限購一套。
外市戶口:限購1套
外市戶口買房條件:
1、在鄭州連續繳納社保滿24個月;
2、在鄭州連續繳納個稅24個月;
3、在鄭州工作的全日制本科或者以上學歷畢業生;
4、在鄭州工作的副高級(高級技師)職稱或者以上職稱的對象;
鄭州限購其他內容
1、限購區域內暫停向注冊時間不足3年的企業 (不 含專營住房租賃業務的企業)銷售住房 (含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 住房)。
2、在鄭州市行政區域內,2017年5月3日 (含)之后購買 的住房,自取得 《不動產權證書》之日起不滿3年的不得上市轉 讓。
3、在鄭州市行政區域內,2017年5月3日 (含)之后通過 贈與方式轉讓住房,自簽署《贈與合同》并辦理轉讓確認手續之日起,贈與人滿3年后方可再次購買住房。
鄭州限購政策回顧
2016年9月14日
旨在限制地王,限制高價地的“鄭九條”出爐。
2016年10月1日
鄭州市政府發布住房限購通知,在市內五區、航空港區、鄭東新區、經濟開發區、高新區內,對以下兩種類型家庭,限制向其銷售180㎡以下的住房: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10月2日起實施。
2016年10月3日
鄭州樓市調控再加碼,限購后再限貸,要求擁有一套住房且未結清的,購買二套房首付最低為40%。
2016年12月21日
12月22日起,鄭州調控再次升級,增加了180㎡以上房源的限購,外來人口的購買增加2年社保或納稅證明!
2016年12月23日
12月23日起,限貸升級,在限購區域內,居民的首次購房貸款比例仍為30%保持不變,居民家庭有購房貸款記錄、但申請貸款購房時實際沒有住房,或者已擁有1套住房、無論有無購房貸款記錄,再次購買普通住房,均按照60%的首付比例執行,其中,房屋的套數以鄭州市房管部門出具的相關材料為依據。
2017年2月10日
鄭州住宅限購出臺操作細則,對本市非限購區域的社保證明及補繳后符合購房前3年內連續繳納24個月條件的予以認可,出現未交存現象的,無論時間長短均從重新繳納計起。
2017年3月18日
凡屬補繳且補繳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會保險證明、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不再作為購房的有效憑證。
2017年11月23日
放寬限購政策,外市戶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或者副高級職稱及以上職稱買房不需要審核24個月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