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是中國一些發達城市借鑒發達國家“綠卡”制度進行的嘗試,為中國制定技術移民辦法,最終形成中國國家“綠卡”制度積累了經驗。持有居住證者,可享受當地居民的待遇。那么福州居住證辦理所需材料有哪些,辦理時間要多久?一起來看看下面的文章吧。
一、辦理材料:
申領人應當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機構采集人像信息,提交《福建省居住證申領(變更、簽注)表》、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未滿16周歲未辦理居民身份證的,提交戶口簿),并按以下情形分別提交材料之一:
1、符合合法穩定就業:
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錄用(聘用)證書、社保繳納憑證其中一種即可。
2、符合合法穩定住所:
(1)居住在自有房屋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購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證、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等合法證明
(2)居住在親友家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明、購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證,另需提供房屋所有權人聲明(包括房屋所有權人與申領人的關系、申領人居住本址的情況、是否同意按此地址辦證等)
(3)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應提供房屋所有權人身份證復印件、產權證明復印件、房屋租賃合同
(4)居住在用人單位宿舍的,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5)居住在學校宿舍的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
3、符合連續就讀:
學生證或者就讀學校出具的連續就讀證明。
二、辦理流程:
攜帶好資料提交到派出所,由派出所審核辦結。
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和行動不便的老年人、殘疾人等辦理居住證申領、換領、補領、簽注,可以由其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監護人、近親屬代為辦理的,應當提供代辦人、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
三、辦理機構:各鄉鎮派出所戶籍室。
四:沒有辦法可以更快拿到,辦理居住證的法定時限為受理后15個工作日,承諾時限為受理后9個工作日。
擴展資料:
居住證的部分相關事項:
居住證由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簽發。
居住證每年簽注1次。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證簽發每滿1年之日前1個月內,持本人居住證和居民身份證、居住地住址或者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理機構辦理簽注手續。
逾期未辦理簽注手續的,居住證使用功能中止;補辦簽注手續的,居住證的使用功能恢復,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補辦簽注手續之日起連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