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撫州產假國家規定多少天呢?本文整理的撫州產假知識,可供參考!
產假規定
產假最多休158天,包括法定產假98天以及地方規定60天。法律規定:《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三條: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規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產假六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十五日。假期工資和獎金照發,福利待遇不變。《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江西省生育津貼法律常識普及
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企業補足,可一次性補足。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生育津貼:為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如若公司將兩者同時發放給員工,則需與員工協商退款或從報銷的生育津貼中扣除,但沒有相關法律支持公司有權追回。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江西省如何領取生育津貼
用人單位或職工要在分娩或終止妊娠后6個月內到社保機構進行辦理
所需材料:
1.參保職工的社會保障卡復印件。
2.準生證,出生證和獨子證復印件。
3.生育住院發票復印件,出院小結(蓋就診醫院章)
4.單位證明(含職工姓名,年齡,身份證號,產假起止日期)
5.報銷資料涉及復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