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我們人生中一輩子的大事,無論貧富都會在結婚時擺酒慶賀一番。那么對于有工作單位的上班一族來說,勞動法規定的婚假待遇是如何的呢?本文為你介紹關于徐州婚嫁的相關知識,那么徐州婚嫁如何規定呢?徐州婚嫁幾天?詳情請看如下知識。
根據《婚姻法》以及《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
(一)婚假: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這是國家規定的婚嫁。
延長婚假
全國人大常委會在修訂《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時,將“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它福利待遇。”修改為“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它福利待遇,”取消了“晚婚晚育”和“可以延長婚假”的規定。
但是,江蘇本著考慮當前職工結婚年齡普遍較晚,結婚又是人生大事,享受一定時間的婚假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優生優育,同時根據國家衛計委可以在地方性法規中保留延長婚假的指導建議,因此《條例修正案(草案)》將《條例》規定的“對晚婚的,延長婚假十天。夫妻雙方晚婚的,雙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修改為:“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在享受國家規定婚假的基礎上,延長婚假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