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2017工程高溫補貼吧!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計取和發放建設工程高溫津貼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城鄉建委,兩江新區、北部新區、經開區、高新區、萬盛經開區、雙橋經開區建設局,有關單位:
為切實做好我市建筑工地高溫天氣期間防暑降溫工作,保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通知》(渝府辦發〔2013〕166號)的有關規定,現將計取和發放建設工程高溫津貼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溫天氣是指市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通過當地電視、廣播、報紙等媒體向社會公眾公布的日最高氣溫在35℃以上的天氣。
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為一般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為中度高溫天氣;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為強度高溫天氣。
二、凡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筑工地的勞動者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依法享受高溫津貼。
(一)高溫津貼發放范圍。
凡在建筑工地從事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包括生產工人和管理人員),均應按本通知規定享受高溫津貼。
(二)高溫津貼發放標準。
一般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標準發放;中度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標準發放;強度高溫天氣作業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標準發放。
高溫津貼的具體發放標準,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應在施工合同中約定,但不得低于本通知規定的標準。
(三)高溫津貼發放辦法。
勞動者的高溫津貼,由施工企業按勞動(勞務)合同中約定的工資支付周期或期限足額支付;沒有約定的,每月支付一次,于次月同勞動者工資一并支付。發放高溫津貼應當做好記錄。
三、高溫天氣期間,建筑工地的作業勞動者數量由建設、施工和監理企業每日共同統計確定,并根據市氣象主管部門公布的高溫天氣天數及施工合同約定的高溫津貼發放標準計算高溫津貼費用。
建設單位應將高溫津貼費用隨工程進度款同期支付給施工企業。工程結算時,高溫津貼按實結算一并計入工程總造價。
四、凡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無論采用定額計價、清單計價或其他計價方式,均應按本通知要求計取和發放高溫津貼。
五、高溫天氣期間,施工企業應切實做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溫工作,制定并落實防暑降溫措施,按規定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建設單位應按規定足額計算高溫津貼并及時支付給施工企業。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未按規定計算、支付和發放高溫津貼的,由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處罰。
六、本通知所稱“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七、本通知自2013年6月27日執行,原《重慶市建設委員會關于建設工程計取和發放高溫補貼費用的通知》(渝建發〔2007〕163號)同時停止執行。
重慶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3年7月26日
延伸閱讀:各地高溫津貼政策落實調查
有的省份規定可同時拿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費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全國已有28個省份制定高溫津貼或防暑降溫費標準,不過各地政策存在不少差異。
??啥名目?各地制定的政策中,有的將其稱為高溫津貼,有的為防暑降溫費,還有的省份將高溫津貼和防暑降溫費明確區分,如陜西省規定防暑降溫費最高每人每天15元,高溫津貼為每人每天25元。
廣西、貴州明確提出兩者不能重復發放;天津規定,應當在發放防暑降溫費的基礎上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陜西人社服務熱線的工作人員表示,拿防暑降溫費者符合條件的可以同時拿高溫津貼。
??如何算?雖然各地規定高溫津貼適用的月份集中在6-10月,但具體計發方式各異:有的按月發放,有的按天計算,有的則按小時計算。
對于具體計發的時段,天津等地規定按實際35℃以上的高溫天數算;山東是6-9月份中無論有沒有高溫天氣,都會按月發放。河北則規定,夏季高溫津貼標準以作業環境為依據并以實際出勤作業時間確定。“達到規定溫度的時間才算,按小時計算。”河北人社服務熱線工作人員說。
??給誰發?山西、北京等不少省份規定室內氣溫≥33℃、露天氣溫>35℃環境下工作的職工才可以領津貼;山東、陜西則規定,一般工作人員也有津貼,即使是坐在空調屋里的管理者、財務人員也有防暑降溫費,只是相對較低。
??發多少?各地高溫津貼高低不一,普遍在每月100元至300元之間。
“政策沒這么細”,一些高溫勞動者拿不到津貼
記者近日在廣東、北京、吉林等多地調查發現,雖然不少企業已嚴格落實高溫津貼制度,但部分企業特別是一些中小企業的高溫津貼仍是“紙上清涼”。
廣州市天河區花城廣場旁邊,一家化妝品公司促銷員盧敏說,沒有高溫津貼。“小公司本身規模不大,不像國企那么規范,只希望能把工資按月發給我就好了。”合肥市政務區一家廣告公司的經理崔龍表示:“公司不大,賺到了錢大家分一分,哪能分清楚什么高溫津貼”。
根據國家多部委出臺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但記者調查發現,部分企業還在以防暑飲料充抵高溫津貼。
記者了解到,許多勞動者拿不到高溫津貼的背后有多重原因:
一是不少用工無勞動合同,部分群體無法規保障。記者采訪的多位工程承包商都表示,現在建筑工地大部分最后都變成私人承包,“沒有勞動合同,更不會有高溫津貼”。有的包工頭甚至表示,頭一回聽說還有高溫津貼這回事。
記者采訪時還發現,不少環衛工人已是60歲以上的勞動者,而60歲以上的勞動者并不能簽訂正常的勞動合同,只能簽訂勞務合同,不適用相關高溫津貼規定。
二是政策規定模糊、維權難。記者了解到,對于售樓、快遞等一些半室內半室外的工作人員如何發高溫津貼,不少地方沒有明確規定。記者采訪一些地方的人社部門,其答復并不統一:有的表示,能夠享受全額高溫津貼;有的表示,只能靠企業自己定,如果有糾紛再進行仲裁,“政策沒有規定得這么細”。
三是對企業約束不足,發不發“全憑良心”。雖然不少職工知道自己應該有高溫津貼,但許多人不愿意申訴。長春一位駕校教練說:“不給又有什么辦法,總不能因為沒有津貼就辭職不干了,何苦一個人強出頭。”記者采訪的部分環衛工也表示,沒人去投訴,“大家聊天時說到這事,也就是說說而已”。
織密“保障網”落實“清涼錢”“清涼權”
專家認為,應通過政府、企業、職工及社會組織多方共同努力,為高溫下的勞動者權益織密“保障網”。
山東大學社會學教授王忠武說,政府相關部門應不斷完善細化法規政策并加大宣傳力度,這樣一是可以讓企業知道哪些高溫津貼必須發,二是可以讓職工了解自己應有的權益,對企業違規行為“說不”。
部分專家認為,雖然各地出臺了關于高溫津貼的相關規定,但落實力度有待加強。“應加大抽查力度,對沒有落實高溫津貼相關規定的用人單位給予嚴格處罰,并公示曝光;嚴重的應列入誠信黑名單,從而起到警示作用。”王忠武說。
吉林大學哲學社會學院社會學系田毅鵬建議,工會、婦委會等組織應在維護職工權益方面加強作為,以解決單個職工高溫津貼“敢怒不敢言”的問題。
在落實高溫津貼保障勞動者“清涼錢”的同時,部分專家認為,還應該注重落實國家關于高溫作業時間等相關規定,給予勞動者“清涼權”,從根本上減少高溫作業對勞動者的傷害。
記者近日調查了解到,目前許多企業并沒有完全落實《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中提出的高溫下工作時間及工作時段的要求。廣州市白云山附近一個露天停車場的收費人員史先生說,崗亭里只有一個電風扇,最熱的時候電風扇里出來的風都是燙的,但是“一天工作12小時,除掉上廁所,其他大部分時間都得在崗亭里待著,一天下來全身的衣服不見一根干紗,可以擰出水來”。
王忠武等專家認為,在落實高溫工作時間等相關規定的同時,應盡可能采用良好的生產工藝,使用隔熱、通風等設施降低工作環境溫度,從源頭上減少高溫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