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也簡稱農村宅基地使用證,隨著生活節奏的加快,銀行抵押貸款種類的增加,辦理宅基地使用證的村民越來越多,但由于不了解流程走了很多彎路。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第十三章宅基地使用權
第一百五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的決定附:修正本(節選)十九、第三十條改為第三十二條,修改為:“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補償費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第五章財產權益
第三十條國家保障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財產權利。
第三十一條在婚姻、家庭共有財產關系中,不得侵害婦女依法享有的權益。
第三十二條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補償費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
因結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戶的,男方和子女享有與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平等的權益。
第三十四條婦女享有的與男子平等的財產繼承權受法律保護。在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中,不得歧視婦女。
喪偶婦女有權處分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干涉。
第三十五條喪偶婦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公、婆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其繼承權不受子女代位繼承的影響。
第一百五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一百五十四條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一百五十五條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
宅基地是指住宅用地,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父親的宅基地,子女有繼承其使用權的權利,所有權歸村集體所有。子女享有繼承權無戶口為城市或農村之分
農村宅基地使用證如何辦理繼承手續
持下列文件向當地國土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1、宅基地批準文件(原宅基地證);
2、個人申請書;
3、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4、所在村委會證明;
5、你父親去世后,其財產由你一人繼承的證明;
7、土地證書年檢申請書;
8、土地證年檢審核表;
9、居民宅基用地登記申請、調查、審批表;
10、土地登記卡。
宅基地有土地證嗎?
農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權限的,在我國主要是限于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符合規定的成員,享受農村宅基地必須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標準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農村土地。它是為了滿足農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并需要經過申請。通過申請之后才可以作為宅基地使用。
根據國家關規定,目前我國頒發的土地證書主要有哪三種?
1、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確認所有權。
2、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縣級人民政府對集體所有的依法用于非農業建設的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進行登記造冊,核發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確認國有土地使用權。
經依法批準的農村宅基地,房屋建成后,可以到當地國土部門進行土地初始登記,申領宅基地使用權證。如果是屬于轉讓房產而隱形交易土地使用權的,要到國土部門辦理土地變更登記,申領宅基地使用權證。
宅基地使用期限是多久?
首先我們來看看“土地使用期限”的來源:
1、《土地法》規定:城市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別人只有使用權。現在相當于你在用國家的土地,國家給你的使用有一個期限。
2、農村宅基地所有權屬于集體,也就是這個地是一個村的,現在村里的房子都是蓋在自己的土地上還需要有“使用期限”嗎?所以《土地法》根本就不會規定“宅基地使用期限”。
3、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使用年限也就不同于商用地的租用了。依照我國法律規定,農村居民對宅基地具有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是農村居民的一項重要權利。在法律允許范圍內,農村居民可以對自己的宅基地行使占有、使用等權利。宅基地所屬類型不同,這種使用權行使年限也不相同。
農村宅基地被分為兩種情況:一種宅基地是國有土地上的宅基地,這種宅基地有使用年限限制,法律規定其使用年限不得超過七十年。另外一種是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權,法律規定這種宅基地使用權沒有時間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