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房產限購政策已于3月份升級出臺,具體的情況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3月17日晚,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官方網站發布消息,稱凡屬補繳且補繳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會保險證明、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不再作為購房的有效憑證。
這是鄭州繼2017年10月份開始重啟樓市限購政策以來,第二次調控政策升級。鄭州曾在去年12月份通過限貸政策升級,對樓市進行調控。
據記者不完全統計,進入三月份以來,包括鄭州在內,已有16個城市進行不同程度的樓市調控和升級調控。其中,全國兩會結束之后,青島、南京、北京、石家莊、鄭州等地先后發布調控通知。
記者從鄭州市相關部門了解到,在今年2月份,鄭州相關部門內部發文明確,對通過補繳個稅和社保的方式來獲得購房資格的方式予以認可。
根據原來的政策,非鄭州本市戶籍購房家庭,限購一套普通住宅。此次新政,意在加強房地產宏觀調控,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
記者另外得知,該通知已經下發到各縣(市、區、管委會)房管局(中心)基層單位,并要求各級審核單位進一步加強對非本市戶籍家庭購房時提交的社會保險證明、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的審核。
鄭州限購政策一覽
1、9月14日深夜,鄭州開始第1波調控,“限地價競房價”、熔斷機制紛紛出臺。
2、之后國慶假期,鄭州房地產調控正式升級,市內五區、航空港區、鄭東新區、經濟開發區、高新區施行限購18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宅;鄭州戶籍允許購買2套,外地戶籍允許購買1套;限貸政策要求首套首付提高至30%,二套首付提高至40%。
3、12月21日,鄭州調控再次升級,增加了180平方米以上房源的限購;外來人口購買增加2年社保或納稅證明。
17年3月17日鄭州限購再次升級:非本市戶籍家庭購買住房時提交的社會保險證明、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的審核,凡屬補繳且補繳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會保險證明、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不再作為購房的有效憑證。
鄭務工者劉先生看了通知之后說:“那就是說,我現在再補辦個稅或者社保證明,即使能夠達到標準,也不能買房了唄?”
2017年一季度即將結束,經過多輪調控的鄭州房地產市場,已經逐漸恢復平穩,但仍有大量的剛需購房者支撐著市場的熱度,上周,鄭州市主城區多項目開盤,其中去化率較低為65%,較高開盤首日達到92%,為此,鄭州市政府以及相關部門共同協商,進一步加強對非本市戶籍家庭購買住房材料的審核。
有業內人士表示,雖然經過多次限購限貸政策的調控,市場略有平穩,但仍是不夠穩定再加上兩會期間多次提到“房子是用來住的”,并且廣州、石家莊、北京、等多個城市再次限購升級,鄭州緊隨其后也是屬于預期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