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倉限購政策具體如何呢?大家是否了解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內容吧!
蘇州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意見
為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合理引導住房需求,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穩定市場預期,根據國家“分類調控、因城施策”的總要求,經市政府研究,在蘇府〔2016〕119號文件“蘇十五條”政策基礎上,制定進一步調控措施。現就有關意見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完善土地出讓條件。按照地塊確定土地出讓條件和建設要求,明確地塊公建配套、人才公寓等配建要求;合理設置住宅用地出讓市場指導價以及一次報價區間,對超過市場指導價的住宅用地,嚴格按照蘇府〔2016〕119號文件規定的銷售條件執行。為保證商品住宅建設品質,推動土地帶設計方案出讓,并可采取限價銷售作為招拍掛條件。加大保障房(定銷商品房)和人才公寓的上市力度。
二、進一步調整商品住宅購買政策。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買第1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 2 年內在蘇州市區(含吳江區)、昆山市、太倉市累計繳納 1 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社會保險)繳納證明;暫停對已擁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暫停向擁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和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向不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出售商品住房。購房人需提供現有房屋情況相關證明材料并出具書面承諾。違反上述規定的,房地產交易和不動產登記部門不予辦理相關手續。
蘇州市引進的各類外來人才,憑有關證明文件參照執行本市戶籍居民購房政策。
三、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根據銀發〔2015〕305號和銀發〔2016〕26號文件規定,實施限購措施城市首次購房和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按照市政府最新調控要求,經江蘇省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商定,對相關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作出如下進一步要求。
(一)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指從未購置過住房),按照國家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二)對于有購房貸款記錄、但申請貸款購房時實際沒有住房的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但沒有購房貸款記錄的居民家庭或相應購房貸款已結清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調整為50%。
(三)居民家庭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調整為80%,對于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暫停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
四、從嚴控制公積金貸款。職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貸款最高額度保持不變;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家庭貸款最高額度從現行70萬元調整至50萬元,單人貸款最高額度從45萬元調整至30萬元;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從不低于住房總價的30%調整為不低于住房總價的50%;職工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的,從按借款人個人賬戶余額之和的10倍計算可貸額度,調整為按借款人個人賬戶余額的6倍計算可貸額度;暫停受理職工家庭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貼息貸款(增量公轉商)業務。
五、進一步加強商品房價格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科學合理確定申報價格,經價格部門嚴格成本核算確定備案價格后,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實際銷售價格不得高于備案價格。同一批次分批銷售時,不得提高銷售價格。下一批次備案價格不得高于上一批次同類型房屋成交均價。
六、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住建、國土、規劃、物價、公安、工商、稅務、金融等相關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加強聯合執法,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及中介機構囤積房源、捂盤惜售、惡意炒作、哄抬房價、虛構價格、變相漲價、價外加價或收取其他費用,以及違反商品住房銷售“一價清”和明碼標價制度,不按規定執行價格申報及備案制度等違規違法行為,根據不同情節,分別采取停止價格申報和預售證發放、不予網簽銷售、限制參與土地競拍等處罰或處理措施,并將其違規違法行為納入不良信用記錄,公開曝光。公安部門依法對違法犯罪行為加大查處力度。
本意見自2017年10月4日起實施。本市有關政策與本意見不一致的,以本意見為準。政策執行時間,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二手住房以及申請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統一以網簽合同時間為準。10月4日前已簽訂認購協議且已支付部分房款的預售房源除外。
本意見適用于蘇州市區(含吳江區)、昆山市、太倉市。張家港市、常熟市根據本地實際,加快制定政策意見,報經市政府備案后實施。
相關資訊:蘇州限購政策解讀
日前,蘇州出臺最嚴調控令。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首套房需提供兩年內在蘇州市區(含吳江區)、昆山市、太倉市累計一年納稅或社保證明;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禁購二套房。本市戶籍家庭禁購第四套房。
當地同時調整信貸政策:首套房最低首付比從20%調高至30%;有購房貸款記錄無實際住房的,有一套房但無貸款記錄或已結清的,二套房商貸最低首付比從30%調高至50%。有一套房且貸款未結清的,申請商貸最低首付比從50%調高至80%;對有兩套房以上的家庭,暫停發放商貸。調控范圍包括蘇州市區(含吳江區)、昆山市、太倉市。
據此,在蘇州外地人買首套房受限,并禁購二套,為二線城市最嚴限購。有貸款記錄的二套房商貸最低首付比高達80%,超過北京買二套非普通住宅的最低首付比(70%)。調控范圍也進一步擴大,除了市區,還包括吳江區和兩個下轄市。
蘇州政府還規定,經價格部門嚴格成本核算確定備案價格后,開發商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實際銷售價格不得高于備案價格。同一批次分批銷售時,開發商不得提高銷售價格。
蘇州政府要求,住建、國土、規劃、物價、公安、工商、稅務、金融等相關部門加強聯合執法,對房企及中介捂盤惜售、惡意炒作、哄抬房價、變相漲價等違規違法行為,分別采取停止價格申報和預售證發放、不予網簽銷售、限制參與土地競拍等處罰或處理措施。開發商及房屋中介違規違法行為將納入不良信用記錄,公開曝光。當地公安部門將介入查處違法犯罪行為。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副院長楊紅旭表示,9月土拍后,蘇州房價有所反彈,“看樣子又要被鎮壓下去了”。
鑒于蘇州打壓樓市的“狠勁”,他將蘇州升級為最高級預警城市,與深圳相同。他預計:未來幾個月,房價止漲,隨后震蕩中趨跌。投資需求盡快撤離,開發商宜加速推盤、謹慎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