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一、已滿十六周歲;
二、擬在居住地居住三十日以上;
三、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2、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取得營業執照的;
3、已在居住地購買房屋的;
4、符合居住地落戶條件,但本人尚未辦理戶口遷移手續的。
推薦閱讀:戶籍制度改革新政策關注熱點
1、扎實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取消暫住證制度,全面實施居住證制度。
2、推動出臺居住證管理辦法,落實無戶口人員落戶政策。
3、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
4、建立戶口遷移網上流轉核驗制度和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制度,方便異地辦理戶口和身份證。
辦理材料
一、填寫《江西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表》;
二、有效身份證件;
三、居住證明;
四、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張;
五、規定的其他相關材料。
辦理流程
1、應當如實填寫《流動人口居住登記表》,并提供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或戶口簿)、居住證明(房屋租賃備案證、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合同、房屋租賃合同、單位出具的集體宿舍證明等),并交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
2、居住證由公安派出所負責審核、打印,加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3、流動人口是育齡婦女的,還需提供戶口所在地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簽發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辦理地址
南昌市公安局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鳳凰中大道1866
電話:0791-88892000
塘山派出所
地址:塘山鎮
電話:0791-88102439
辦理地點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自申請日起5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首次領取居住證不收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