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天津鄉村教師漲工資最新消息,天津鄉村教師待遇補助發放標準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43號)精神,加強我市鄉村教師(包括鄉中心區、村莊學校教師,下同)隊伍建設,著力解決當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穩定鄉村教師隊伍,吸引優秀人才到鄉村學校長期從教,進一步縮小城鄉師資水平差距,讓每個鄉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質量的教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為指導,將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作為一項重要戰略任務。到2017年,我市鄉村學校優質教師補充渠道得到擴充,鄉村教師資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學能力水平穩步提升,各方面待遇依法得到保障,職業吸引力明顯增強,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到2020年,努力造就一支師德高尚、素質優良、結構合理、扎根鄉村的專業化鄉村教師隊伍,為我市率先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則
(一)師德為先,以德化人。著力提升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切實加強教育,引導鄉村教師確立熱愛祖國、熱愛共產黨、熱愛鄉村教育的職業理想。重視發揮鄉村教師以德化人、言傳身教的作用,引導鄉村教師以高尚師德熏陶感染學生,幫助鄉村學生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確保鄉村教育的正確導向。
(二)規模適當,結構合理。統籌考慮城鎮化進程和常住人口變化情況,合理規劃鄉村教師隊伍規模,滿足教育教學需求,確保開足開齊國家規定的課程。集中人財物資源,制定實施優惠傾斜政策,加大工作支持力度,合理配置鄉村地區優質教師資源,努力破解鄉村教師隊伍結構性失調難題,使鄉村教師隊伍建設與教育改革發展的新常態相適應、與天津市城市功能的新定位相匹配。
(三)提升質量,提高待遇。抓住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關鍵環節、最緊迫任務,多措并舉、定向施策、精準發力、標本兼治。加強培養培訓,提高鄉村教師實施新課程的水平和能力,為鄉村教師職業生涯發展提供有效支持,提升教師專業素養和鄉村教育質量。切實提高鄉村教師的地位和待遇,不斷改善鄉村教師的工作生活條件,增強鄉村教師職業吸引力。
(四)改革機制,激發活力。堅持問題導向,深化體制機制改革,以改革增強動力,以創新激發活力。深入探索鄉村教師隊伍建設各個要素的關聯性、系統性和協調性,構建充滿活力的鄉村教師使用、補充和交流機制,逐步形成“越往基層、越是艱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勵機制。通過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帶動建立相關制度,形成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
三、主要措施
(一)全面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平。堅持用武裝鄉村教師頭腦,建立健全鄉村教師政治理論學習制度,創新學習方式和載體,增強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引導鄉村教師自覺做的堅定信仰者和的忠誠實踐者。加強鄉村中小學校、幼兒園基層黨組織建設,健全鄉村學校黨組織機構,注重在鄉村教師中發展黨員。嚴格執行《教育部中國教科文衛體工會全國委員會關于重新修訂和印發〈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通知》(教師〔2008〕2號),貫徹落實我市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師德建設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把規范教師的從教言行作為工作重點,多措并舉推進師德師風建設。開展多種形式的師德教育,關注鄉村教師心理健康,把教師職業理想、職業道德和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崗前培養、職業準入、職后培訓全過程。完善榜樣引領、底線控制、社會監督、過失問責的長效管理機制。發現和培養師德先進典型,組織師德宣講團。加大對教師從教行為的社會監督力度,建立師德不良記錄,將師德考核作為教師聘用、評優、職稱晉升的重要依據,落實師德失范“一票否決”制。
(二)拓展渠道,健全鄉村教師補充機制。各區縣教育部門要會同人力社保部門、編制部門統籌規劃教師招聘工作,根據需求及時為鄉村學校招聘補充教師。天津師范大學根據各區縣鄉村教育實際需求加強本土化培養,采取多種方式培養“一專多能”教師。高校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到鄉村學校任教經考核合格,按有關規定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組織城區退休特級教師、高級教師到鄉村學校支教講學,發揮傳幫帶作用,加快提升鄉村教師教育教學水平。
(三)依法保障和提高鄉村教師合理待遇。實施鄉鎮工作補貼制度。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嚴格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關于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鄉鎮工作補貼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5〕78號)規定,為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發放鄉鎮工作補貼。
各區縣要依法依規落實鄉村教師工資待遇政策,確保我市鄉村義務教育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給予適當政策傾斜,對鄉村教師可按照不超過現行績效工資水平的10%,增加績效工資總量。依法為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社會保險費。實施重大疾病救助制度,對因病致貧的鄉村教師進行有效救助幫扶。切實推進鄉村教師定期體檢工作,鄉村教師每年享受一次常規體檢。不斷改善鄉村教師工作條件,到2017年底,每所鄉村學校要設立食堂,邊遠鄉村學校、山區學校要建設教師休息室。各區縣要按規定將符合條件的鄉村教師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統籌予以解決。
(四)加強鄉村教師編制管理。實行城鄉統一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不斷完善各區縣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動態管理機制,在現有教職工編制總量范圍內,對邊遠農村地區予以傾斜,其中鄉村小學、教學點編制要采取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確保鄉村學校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探索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解決幼兒園人員配備問題。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嚴禁長期使用臨聘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占用或變相占用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
(五)職稱(職務)評聘向鄉村教師傾斜。統一城鄉同類型學校的崗位結構比例,城鎮學校不得占用鄉村學校的崗位職數。鄉村教師在晉升職務時,不作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達到中級職務晉升的學歷和資歷要求,同等條件優先參評;在晉升高級職務時,對在鄉村一線教學崗位上累計任教滿25年的,不參加專業水平能力測試,著重考查師德素養、一線教育教學工作實績。城鎮中小學教師晉升高級職務,應有在農村學校或薄弱學校任教一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六)推動城鎮優秀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按照《市教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關于推進區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工作的意見》(津教委〔2014〕84號)精神,切實推進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工作,在區縣范圍內重點推動從城鎮學校向鄉村學校交流,在鄉鎮范圍內重點推動從中心學校向鄉村小學、教學點交流。到2017年,實現區縣域內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制度化;到2019年,實現區縣域內教師、校長交流輪崗常態化。加強區縣域內義務教育教師的統籌管理,鼓勵區縣對新聘教師進行“縣管校聘”管理改革,為義務教育師資均衡發展提供制度保障。
(七)全面提升鄉村教師能力素質。以“國培計劃”為引領,到2020年,對全體鄉村教師、校長進行不少于480學時的培訓。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和支持全員培訓,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實施主體責任,完善分層、分類、分崗培訓機制,把鄉村教師培訓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體系予以保障,確保培訓的質量和效果。整合全市優質教育資源,構建市、區、校三級聯動的鄉村教師校長培訓體系。探索以“互聯網+”為標志的教師網絡研修社區、網絡工作坊等新型培訓方式,按照每人5000元的標準為每位鄉村教師配備電子學習設備,搭建學習培訓資源云平臺,開發鄉村教師培訓學習應用程序(APP)終端,使鄉村教師可以隨時隨地進行自主學習,破解鄉村優質培訓資源不足和工學矛盾的難題。加大對鄉村骨干教師的培養力度,在實施以培養基礎教育學科帶頭人為目標的“領航教師培養計劃”中,設立鄉村教師專項培養指標,確保做到“兩個覆蓋”,即培養的骨干教師覆蓋鄉村的每一所學校、覆蓋鄉村學校的每一門課程。在鄉村教師培養培訓中,充分運用“未來教育家奠基工程”、“265農村骨干教師培養工程”、“優秀教學校長培養工程”實施的經驗和成果,組建鄉村教師導師團隊,與鄉村教師結成師徒對子,采取送教下鄉、網絡研討等多種方式,為鄉村教師的專業發展提供指導和幫助。
全面提升鄉村學校校長的管理能力和辦學水平,充分發揮校長在規劃學校發展、營造師德氛圍、領導課程教學、促進教師成長等方面的引領作用,實施“鄉村校長領導力提升計劃”,開展集中培訓、跟崗研修、學校改進行動研究等多種形式的培訓,助推鄉村學校校長的成長與發展。
(八)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積極鼓勵鄉村教師扎根鄉村教育。按照國家和我市有關規定,市和區縣人民政府分別對在鄉村學校從教20年以上、10年以上的教師予以通報表揚。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建立專項基金,對長期在鄉村學校任教的優秀教師給予物質獎勵。在評選教育系統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等方面要向鄉村教師傾斜。在特級教師評選時,單設專項指標,用于選拔和激勵長期在鄉村學校一線工作的優秀鄉村教師。廣泛宣傳鄉村教師堅守崗位、默默奉獻的崇高精神,在全社會大力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和鄉村教育的濃厚氛圍。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由市和區縣兩級政府分級組織實施。建立由市教委、市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國土房管局、市農委、市衛生計生委等部門相互配合的長效工作機制,加大組織和協調力度,統籌推進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落實,及時解決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問題。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從戰略高度充分認識鄉村教師隊伍建設的重大意義,落實好實施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主體責任,把實施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落實工作措施,密切協調配合,形成有效合力。各區縣要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鄉村教師訴求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各項支持政策,明確推進工作的時間表、路線圖和具體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并送市教委備案。
(二)保證經費投入。我市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改善鄉村學校辦學條件,加大對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投入力度,把鄉村教師隊伍建設作為重點保障領域之一,將所需經費納入公共財政保障范圍,形成穩定的投入機制。將資金投入到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最急需的領域,切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制定并嚴格執行經費監管制度,確保經費使用合理和規范。
(三)強化考核監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要會同有關部門,每年對鄉村教師支持計劃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導。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將鄉村教師支持計劃落實情況作為教育督導重點,定期進行考核評估,并面向社會公布考核評估結果,確保鄉村教師支持計劃落到實處。
(四)加大宣傳力度。要加大鄉村教師支持計劃的宣傳力度,積極引導全社會共同關注和支持鄉村教師隊伍建設。采取多種形式宣傳交流各區縣在鄉村教師隊伍建設上的好經驗、好做法,樹立先進典型,為鄉村教師辦實事、辦好事,大力營造關心支持鄉村教師、鄉村教育的社會氛圍。
各區縣人民政府要制定具體實施細則,把握支持重點,因地制宜地提出符合鄉村教育實際的支持政策和有效措施,并于2月底前將本區縣實施細則送市教委備案,同時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