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北養老保險調整方案政策解讀
2017河北養老保險調整方案已經出來了,日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印發了《關于提高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明確自2017年1月起,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將直接惠及全省至少985萬城鄉老年居民。
按照國家規定,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兩部分組成,即個人賬戶養老金和基礎養老金。因此,基礎養老金上調,就意味著整體養老金待遇要上調。也就是說,從明年開始,正在按月領取養老金的老年居民,每月收入將至少增加10元。據介紹,截至10月底,全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共有3447萬人參保,參保率達98.22%,其中有985萬人正在按月領取養老金。
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繳費標準
石家莊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的繳費標準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13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
參保人員這樣繳費
石家莊市凡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石市城鄉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府為每名參保人員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個人繳費、政府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集體補助及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及個人對參保人的繳費資助,全部記入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按國家規定計息。
參保人員享受這些待遇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周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在繳費期間戶籍遷移、需要跨地區轉移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的,可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并按遷入地規定繼續參保繳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已按規定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無論戶籍是否遷移,其養老保險關系不轉移,其生存認證由待遇發放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負責。
基本養老保險包括哪幾項?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支付終身。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目前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參保人死亡,個人賬戶資金余額可以依法繼承。
關于提高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為進一步貫徹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有關要求,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經省政府同意,決定自2017年起,繼續提高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17年1月起,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0元。本次提標所需資金,省、市、縣(市、區)財政按2:1:1比例分擔,其中省財政直管縣按省、縣財政1:1比例分擔。本次提標前原基礎養老金仍按中央財政負擔70元、省財政負擔10元執行。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自行提高當地基礎養老金水平。
二、如2017年中央對我省的補助標準進行調整,則按中央的補助標準增量進一步調整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
三、各地要按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政策宣傳、預算編制、系統調整、資金撥付等準備工作,確保配套資金及時到位,確保專款專用,確保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全省提標工作應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