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放對象
已經申報居住登記的流動人口,應當發給居住證;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依其本人申請,可以不發給居住證:
(一)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的;
(二)在居住地就醫、探親、旅游、出差的;
(三)在本省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的;
(四)已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
二、申辦材料
(一)辦理有效期最長為6個月的居住證所需提交的材料。
1、填好的《廣東省居住證辦理/流動人口信息登記表》;
2、辦證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3、辦證人在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照相資質的照相館拍攝居住證數碼相片后取得的照相回執;
4、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資料;
5、在全省范圍內非首次領取的,須出示補領、換領居住證工本費繳納憑證。
(二)辦理有效期最長為3年的居住證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以就業為由申請辦理的,辦證人需提供勞動就業登記管理機構出具的就業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以經商為由申請辦理的,辦證人需提供營業執照或相關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三、受理
1、審核材料。受理點工作人員當場審核辦證人提交的材料,對材料符合要求的,當場受理。對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其需要補充的材料。
2、收取工本費、打印繳費通知單。首次辦證的免費,非首次辦證的按規定收取證件工本費。
3、打印受理回執。
4、受理時限。
受理一般當場辦理,因集體辦理或者其他特殊情況不能當場辦理的,最長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
四、審核
(一)審核方式。
審核采取信息系統受理信息審核與文字材料審核相結合、逐條審核與批量審核相結合、系統自動審核與人工核對審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對辦理有效期最長為6個月的居住證的,一般采用系統自動批量審核的方式。
2、對辦理有效期最長為3年的居住證的,審核人須對已錄入信息系統的辦證人所提交材料信息進行審核,必要時核對文字材料。
(二)審核時限。
對需要人工審核的,最長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
五、制證
1、各地可以根據本地實際選擇地級以上市公安局集中制證、縣(縣級市、區)公安局(分局)集中制證或者派出所現場制證等制證模式。
2、制證時限。
證件制作最長在4個工作日內完成。
六、分發與發放
1、分發是指非現場制證的制證單位將成品證件分選下發給下屬單位的工作。發放是指將制作完成的居住證發放給流動人口。
2、收取、驗證居住證受理回執。他人代領的,還需核驗代領人的居民身份證。
3、如果接收人是政府(綜治委)流動人口和出租屋服務管理機構的,按照發放的操作要求和步驟進行。
4、分發和發放時限。
證件分發和發放須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
七、居住證登記項目變更、更正。
1、居住地址變更。持證人填寫《廣東省居住證補(換)領、延期及項目變更申請表》,工作人員根據其申請變更項目登陸信息系統對居住地址進行變更操作,同時使用專用設備對持證人所持居住證芯片和居住地址欄進行擦寫,變更為現居住地址,其居住證無需更換。
2、主項信息變更。變更持證人姓名、性別、民族、戶籍地址、身份證號碼、持證人相片的,持證人提出書面申請,按照上述受理、審核、制證、分發和發放的程序辦理。
3、非主項信息變更。變更除主項信息以外的其它信息的,持證人填寫《廣東省居住證補(換)領、延期及項目變更申請表》,工作人員根據其申請變更項目核對相關材料后直接在信息系統中進行信息的變更、更正。
4、居住地址和非主項信息變更當場辦理。
八、居住證延期。
1、延期6個月以下的,持證人填寫《廣東省居住證補(換)領、延期及項目變更申請表》,工作人員根據其申請延期時長并核對相關材料后,登陸信息系統對有效期限進行變更操作,同時使用專用設備對持證人所持居住證芯片和居住地址欄進行擦寫,更新有效期限,其居住證無需更換。
2、延期7個月至3年的,持證人填寫《廣東省居住證補(換)領、延期及項目變更申請表》,工作人員根據其申請延期時長審核下列材料:
(1)以就業為由申請辦理的,辦證人需提供勞動就業登記管理機構出具的就業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以經商為由申請辦理的,辦證人需提供營業執照或相關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3)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對符合條件的,登陸信息系統對有效期限進行變更操作,同時使用專用設備對持證人所持居住證芯片和居住地址欄進行擦寫,更新有效期限,其居住證無需更換。對不符合條件的,告知其補充材料或者依據現有材料確定延長的期限。
3、延期6個月以下的,當場辦理;延期7個月至3年的,最長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
九、注銷居住證。
1、居住證遺失或者損壞不能正常使用的,按照補領、換領的程序辦理。
2、逾期未領取的,定期集中銷毀。
3、證件制作過程中因操作失誤,制成錯證、壞證的,重新為辦證人制證并不得收取費用。廢證定期集中銷毀。
十、補領、換領居住證。
辦證人填寫《廣東省居住證補(換)領、延期及項目變更申請表》,按照上述受理、審核、制證、分發和發放的流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