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衛生計生委25日下午召開新聞發布會,根據新修改的《青海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青海省自1月1日起實施全面兩孩政策,符合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延長產假至158日。此外,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15日。
據青海省衛生計生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具有青海省戶籍的城鎮、農村一對夫妻,提倡生育兩個子女。具有青海省戶籍的牧區少數民族牧民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
實施全面兩孩政策后,一對夫妻按政策生育兩個以內(含兩個)子女的不需要審批,實行生育服務登記制度。可到一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受委托的村(居、牧)委會、社區進行生育登記,免費領取生育服務證,自主安排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