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本市區、縣常住戶口的公民或出國未注銷戶口的公民為其新生嬰兒辦理報戶。
辦理材料
1.入戶申請表;
2.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復印件);
3.父母結婚證(原件、復印件);
4.父母的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5.凡是婚內新生兒申報戶口超過出生時間1年的,除需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外,還需出具嬰兒母親生產時所在醫院分娩證明或病例病案檔案復印件(加蓋醫院行政公章或檔案查詢章)。
辦理流程
父母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審核辦理。
辦理地點
父母雙方或一方戶口所在地
1、臨潼分局華清派出所臨潼區南北大街中段 83812679
2、臨潼分局驪山派出所
臨潼區西花園(城區) 83812443
3、雁塔分局長延堡派出所
雁塔區電視塔西面麥德龍北面 85251078
4、雁塔分局電子城派出所
雁塔區北山門口村內 88253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