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轉是指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農村土地流轉有何特點?
一是流轉速度加快,漸具規模。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速度呈逐年遞增之勢,流轉的土地面積不斷擴大,所涉農戶不斷增多。至目前為止,流轉的土地面積占總耕地面積的比例少則5%,多則15%以上,平均比例為8%左右,涉及土地流轉的農戶數約占總農戶數的26%。
二是流轉類型多樣,比例不均。按照不同的標準,可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分為各種不同的類型。
三是流轉行為欠規范,缺少管理。流轉行為嚴重不規范,表現為自行流轉多,報批準、報備案的少,申請變更登記的更少;口頭協議多,書面協議少;約定不明的多,約定明確的少;書面協議內容不規范的多,規范的少等。有些村存在連鎖流轉現象,接受流轉的農戶又將自己享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給其他農戶,形成鎖鏈式流轉。鎮、村對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普遍缺乏嚴格規范的管理。四是部分耕地被非農業化,有極少量的非法流轉行為存在。有的耕地被轉為非農用途,主要用于招商引資、工業園區、小城鎮等項目建設。這些建設用地絕大多數履行了批準手續,也有一小部分沒有被批準。相關鎮為了完成工業發展等任務,以鎮政府或用地單位名義,采取向農戶租賃的方式,將土地使用權流轉到自己名下,用于非農建設。